龙府〔2021〕61号
为保证赣深高铁如期运营及赣深高铁龙川西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需对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我县已于2021年4月8日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被征收户,并于2021年4月19日向被征收户送达了《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已依法告知权利义务。
鉴于目前仍有少数被征收户的房屋未拆迁,限于2021年5月29日前搬迁完毕,请项目红线范围内被征收户积极配合,以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拆除工作。对于阻挠强制拆除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