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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贝岭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807F/2020-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贝岭镇 成文日期: 2020-09-17
名称: 贝岭镇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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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岭镇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街道各单位:

  根据龙府办发(2020)227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征缴工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而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该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乡医保是我镇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民生工程,事关成千上万群众切身权益,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治病贵的问题,可以说是“功在一方,利在万民”,对解决城镇居民就医难题、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度城乡医保征缴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城乡医保征缴工作列入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各村(居)两委要站在践行以人为本的高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成立村城乡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镇领导、乡村振兴工作组组长、镇包村工作组督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落后,不履行干部职责,拖全镇、全村后腿的将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各村(居)必须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包村包片,任务细化至个人,深化责任意识,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切身利益。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利用宣传标语、专栏、微信、QQ等形式,宣传城乡医保制度及缴费方式,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共同关注居民医保的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使群众自觉自愿参加城乡医保。

  四、确立目标,稳步推进

  城乡医保征缴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征缴任务顺利完成,并同步做好参保信息的管理,现将工作要求及时间明确如下:

  (一)征缴对象:

  具有本镇户籍,未缴交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征缴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为每人每年280元,特殊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征缴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起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

  (四)、缴费方式

  特殊人群的缴费由县医保局会同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进行征缴。一般人群由各村(居)干部发动群众由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缴费。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需到当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

  1、微信缴费: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税务”公众号,首次操作需先实名认证。进入“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选择“个人业务”→选择“城乡居民保险”→选择业务类型“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本人缴款”或“代他人缴款”即可为本人或他人缴交医疗保险费→选择“微信支付缴款”或“银联缴款”支付保险费。缴款成功可索取电子发票留底。

  2、粤税通缴费:

  打开“粤税通”小程序→“我的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 →缴费成功。

  3、粤省事缴费:

  微信打开“粤省事”公众号→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 →缴费成功。

  4、银行前台缴费:

  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县内任何农商银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前台办理。

  5、税务缴费:

  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县内任何税务办税大厅前台办理。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需银行卡转账,不收现金)

  五、待遇标准

  1、受保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住院起付线标准:市内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1000元。

  3、报销标准: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年度最高支付额度25万元。市外就医需到镇人社所开具异地就医介绍信,否则相应降低10%报销比例,县内、即时报销医院必须实时报销,无特殊情况不能到镇社保所进行零星报销。

  六、奖补办法

  到2020年12月31日止,按各村(居)完成任务情况给予奖补各村(居)包片干部工作经费,标准为:

  1、完成任务90%以上每参保1人补助包片村干部工作经费1元/人。

  2、完成任务85%以上低于90%的每参保1人补助包片村干部工作经费0.8元/人。

  3、完成任务80%以上低于85%的每参保1人补助包片村干部工作经费0.6元/人。

  4、完成任务80%以下的每参保1人补助包片村干部工作经费0.3元/人。

  为充分调动各村(居)干部的工作热情,考虑到各村(居)干部在工作中的通信,交通费用的问题,拟将补助工作经费直接拨付到完成这两项工作的村(居)干部个人账户。




龙川县贝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