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我镇已编制完成《龙川县赤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范围包括赤光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面积约140.61平方公里;镇区涉及大洋村、双羊村2个行政村,面积约0.3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以枫树坝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龙川县东部组团生态旅游目的地;以生态林业、生态田园风光为特点的山水生态型城镇;以省级油茶产业园为本底,逐步建设成为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为一体的特色农业型城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全面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严守空间底线,强化产业支撑,夯实民生基础,彰显地域特色,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幸福乡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赤光镇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14.69平方公里(2.2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14平方公里(2.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49平方公里(4.5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0.38平方公里(0.06万亩)。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区域和县级空间战略,立足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禀赋和城镇化发展阶段特征,构建“一心、两轴、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即以镇区为综合服务核心,辐射集聚周边双羊村、大洋村、畲乾村、沥口村、再森村、再头村,强化中心带动作用;
“两轴”指依托现状国道G236,形成一条纵向带动乡建设空间高效集聚的城镇发展轴,以省道S339为基底,形成赤光镇特色农业产业互动发展的产业发展轴;
“四区”指镇域中部的城镇综合服务核心区、镇域北部围绕枫树坝地方级保护区形成北部生态涵养区、镇域东部的高效农业种植区、西部优势产品种植区。
四、城乡统筹发展与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构建“镇区—中心村—一般村”的三级镇村体系。
镇区:包含赤光居委、双羊村。
中心村:包含南龙村、大洋村、浮下村、石圳村。
一般村:包含梅光村、下畲村、新淳村、再乐村、沥口村、畲乾村、谭芬村、再森村、再头村、再香村、瑶坑村。
2.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以生态文明为统领,将一产种植养殖、二产加工流通、三产服务旅游的各产业环节串联起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梳理产业发展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同时落实赤光镇在河源市、龙川县规划中的产业相关战略定位,承接龙川县相关产业功能,按照三产融合发展途径优化镇域产业体系,规划明确赤光镇产业发展方向为:构建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一产绿色高效化、二产精细品牌化、三产特色体验化,推动形成特色优势明显的全链条、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3.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构建“镇级—中心村级—一般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镇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托镇驻地,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高级生活圈的服务核心。
中心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托各个中心村,统筹布局级别较高的服务设施,按照10分钟电动车可达的空间尺度,其服务载体包括了综合重点村和乡镇建设区。
一般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5分钟电动车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日常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
4.综合交通
以构建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系统为目标,衔接上位规划,从区域连通、内部优化、农村道路设施完善等方面,构建赤光镇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
5.市政基础设施
(1)给水工程规划
至2035年,全镇常住人口预测为1.68万人,依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生活》(2022年)计算,预测赤光镇2035年镇域用水量为0.52万m³/d。规划改扩建现状恒源自来水供水厂,日供水量7000 m³/d,水源来源于大塘坑水库,对镇区及周边村庄进行供水。
(2)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及《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污水综合排放系数取0.85,则赤光镇污水量为0.45万m³/ d。规划完善赤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规模为5000m³/d;人员较密集的农村,可采用高效藻类塘、生物滤池、人工湿地、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净化沼气池、土壤渗滤系统等生态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3)雨水工程规划
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河湖沟渠水面城市蓝线,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净化和排放。合理划分排水分区,提升排水设施排涝能力。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0%,内涝设计重现期为20年一遇。
(4)环卫工程规划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试行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大分流、小分类”的模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生活垃圾根据人口预测,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算,预测至2035年赤光镇生活垃圾量为8.4吨/日。规划保留现状垃圾中转站一座,对其进行综合建设升级,总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5)电力工程规划
赤光镇镇内电源主要由110kV黎咀变电站提供,新增规划110kV赤光变电站(2×40MVA),至2035年,保留镇区西北侧110kV变电站。规划镇区逐步形成10kV 环网供电方式,以提高供电可靠性,环网平时开环运行,10kV 线路供电半径为2000米-4000米。10kV及以下线路在镇区中心及重要景观道路上应尽可能采用电力电缆沿道路东侧和北侧地埋。电缆通道一般采用排管、沟道等形式,在变电所出口主通道上地下管廊的规模采用24线、36线,一般采用8线-12线。
(6)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至2035年,镇域电信网全面实现数字化。建立集语音、数据、有线电视和图像于一体的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逐步实现光纤化。规划保留镇区现有的邮政支局,与周边商业设施混合使用,占地面积为0.12公顷。
(7)燃气工程规划
根据《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城镇用气较低水平的城镇,人均综合用气量规划值按照5250~10500MJ/人·a取值,全镇按照7500MJ/人·a计算,规划至2035年,全镇人口预测为1.68万人,用气量为12600万 MJ·a,平均用气量为9000m³/d。
近期以使用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规划燃气管网沿改造升级的 G236 接龙川县城燃气市政管网,气源来源于龙川县高中压天然气调压站。
6.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1)防洪工程规划
提升重要堤坝防洪标准,加强涝区排水能力,促进城市新型排水体系建设。全镇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沿大洋河及其余良田地区采用10-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镇区排涝设计标准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
(2)消防工程规划
规划在镇区北侧优化提升现状1座小型消防站,并设置相应的专职消防队。规划在供水调压站旁设置消防水池,并沿主干道间隔120米设置消防栓。
(3)抗震工程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参数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10g),或按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提高至Ⅷ度)进行设计、建设,或双提高;枫树坝水库大坝防护工程按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提高至Ⅷ度)进行设计、建设。
(4)人防工程规划
遵循“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同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人防工事在平战时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各防灾应急指挥功能,规划设置镇级综合指挥部1处,设置通讯、消防、防化、医疗、运输、抢修等专业工程,形成独立防护体系。
(5)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结合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针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时排查与更新各等级灾害易发区地质情况。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建成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由村(社区)干部、检测员以及志愿者组成的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通过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强化各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配合,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6)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按“平战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原则,预留公共卫生医院、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楼等医疗卫生用地空间,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医疗、应急物资等保障。
(7)保障国防与应战储备空间
刚性贯彻国防要求,坚持“军事优先、军为首要”的原则,优先保障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在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军事功能预置,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军事设施及其用地保护,严格周边开发利用条件,确保各类经济建设活动不影响训练基地场地演训保障功能。统筹各类军事用地需求,加强军地规划的有机衔接、协调发展,并按程序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7.历史文化保护
规划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保护单位名录,明确每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价值特征等,对各保护单位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对重要保护单位划定环境协调区。重点保护赤光镇范围内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楠木坑文昌塔、乐善堂、丰豫围,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准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建设工程,必须要经过原公布单位的审核批准。文物保护的修缮应坚持“不改变文物现状,整旧如旧”的原则。文物保护方式是以点为主,点面结合,重点保护。
五、镇区空间规划
1.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镇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7.69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七个一级类。其中居住用地15.8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2.0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7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3.19%;商业服务业用地3.6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58%;交通运输用地5.9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79%;公用设施用地1.0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7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93%。合理预测镇区范围内需要新增住房总套数需求,提出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配置标准,提出为满足新增住房套数需增加的居住用地供应规模。
2.道路交通规划
镇驻地道路采用格网状道路布局。规划国道G236为镇区主要的交通干道,成为连接各功能区的交通纽带,承担镇区的主要交通量,道路红线宽度20米。规划次干路是与主干路衔接的集散道路,主要承担各功能分区内部的交通。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0-12米。规划支路为主干路、干路以外的其它道路,作为引导性道路,可结合地块实际开发情况进行调整,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6-8米。
3.市政基础设施
(1)给水设施规划
至2035年,赤光镇镇区预计常住人口约0.76万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生活》(2022年)计算,人均综合用水量预测为300L/d,规划末期用水量0.23万m³/d。规划改扩建现状镇区南侧恒源自来水供水厂,水源来源于大塘坑水库,供水规模为7000m³/d,能够满足乡镇居民用水需求。
(2)污水设施规划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及《镇规划标准》 (GB 50188-2007 ),污水综合排放系数取 0.85 ,预测镇区平均日污水量约为0.20万m³/d。规划完善赤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应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定,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可利用作为生产、景观灌溉等用水,进行二次利用。
(3)雨水设施规划
雨水管道应按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地形自流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布置。雨水管采用暗管(渠)、原则上布置在规划道路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下,充分利用地形,自流排放。主雨水管管径不小于d800,支状管径不小于d500。管顶覆土深度尽量保持在1.5~2.0米左右,为保证次干路及支路管道的接入,主干路上埋深适当加深。规划严禁城镇建设侵占排水沟道,排水沟道要定期清理阻水障碍物,以保证排水通畅。雨水管网布置应编制专项规划或在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实。
(4)环卫设施规划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试行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大分流、小分类”的模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生活垃圾根据人口预测,按每人每天产生 0.5kg 计算,预测至 2035 年赤光镇镇区生活垃圾量为3.8吨/日。规划保留现状垃圾中转站一座,对其进行综合建设升级,总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5)供电设施规划
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按2500 kWh/人·a取值,以镇区常住人口0.76万人计算,镇区的总用电负荷为1900万kWh·a,若按一年270天为用电量的最高峰,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为6500小时,规划至2035年,镇区电力负荷预测为0.29万kW。
(6)通信设施规划
各类通信线路均采用穿PVC管同位地埋敷设,按远期规划的交换机容量进行电信管道规划,同时管孔数量应满足各类通讯业务(电话、数据通信、有线电视等)的要求。通信综合管道规划管孔数为6孔~18孔。
(7)燃气设施规划
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要燃料。规划期末镇区气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规划远期在镇区外新建1 座中高压调压站,占地面积为 0.3 公顷。燃气管道管径采用DN150~DN200,沿主要道路铺设。
为确保供气安全可行,管网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支状相结合的方式。燃气管道尽量避免布置在快车道下,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内。
4.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1)防洪排涝系统建设
规划在低洼处设立排涝泵站,将雨水径流就近排入河沟或蓄水湖塘。其它易涝地段,通过竖向地面标高调整,新铺设排水管道及疏通原排水管道,以达到除涝之目的。充分保护、新建和利用城镇中的湿地、自然水道、河岸缓冲带、土壤渗透、天然植被带,进行有效的城镇治涝。对排涝泵站进行统一管理,在雨季通过水位电子信息监控进行排涝决策和管理实施。
(2)优化消防设施布局
以镇区主次干道作为城镇消防通道生命线的主构架,结合对外国、省道组织消防通道。规划改建消防应急中心,与消防站统一部署,位于镇政府西侧。消防车道净高净宽均不小于4米,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超过消防规定责任区的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3)地震灾害防御建设
镇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及主要生命线工程设施可适当提高设防标准。
(4)完善人民防空防护体系
结合镇政府,建立防灾综合指挥中心,负责在灾情出现时统筹协调安排全镇各部门的救灾抢险工作。进一步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配套工程为保障的人防工程体系,有效提高城镇防空抗毁能力。城镇新建、扩建或改建民用建筑,按规定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以赤光镇卫生院为主要场所设立医疗救护中心,规划镇区应急避难场所5处,应急避难场所应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主要与大型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结合设置。规划期末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5)加强气象灾害预警
在台风多发季节及时紧密的跟踪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台风预报,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以便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或避免台风带来的损失。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要停止施工,作业人员要减少户外停留时间,特别注意不可在工地围墙下躲风避雨。加强建筑建设标准,牢固临时建筑和附属建筑,保证抵御台风的能力。
(6)完善防疫工程体系
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镇应急救灾指挥机构,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优化卫生防疫设施布局,结合公园绿地、生态空间建设完善区域开敞空间系统,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赤光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7)加强危险品仓储用地防护
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应设置在工业区内,远离居民生活区,与居民生活区保持一定防护距离,防护距离不低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防护距离用地纳入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中心城区不布置危险品存储用地。
六、规划实施传导
1.规划传导
(1)优化规划传导体系
统筹协调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用地规模的关系,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市县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约束性指标、三区三线和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划定详细规划与村庄规划管控单元,将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指引、指标、边界、用途、名录等有效传导至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和村庄管控单元。
(2)对市县规划的落实
落实市县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生态修复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以及空间引导、底线约束和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
(3)对村庄规划的传导
结合乡村社区生活圈,划定乡村社区生活圈单元。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城乡建设用地、村庄用地、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等传导至乡村社区生活圈单元。
(4)对镇区详细规划的传导
规划将镇区划分1个规划控制单元,如有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功能定位为镇级公共服务中心、镇区商业中心,主要配置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镇卫生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2.村庄建设通则
本通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适用于赤光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未覆盖的村庄,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满足村庄建设和管理需求。对后续有条件和需求的村庄,可在村庄规划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并倡导基于经济、文化、资源、产业而存在一定关联性的若干个村庄组成村庄群整体编制村庄规划。
龙川县赤光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川县22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河府函〔2026〕1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