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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车田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2007271727U/2025-00009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车田镇 成文日期: 2025-08-12
名称: 关于调整车田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车府〔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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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车田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车田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镇属各有关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车田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推进全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研究审议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中小学生和幼儿溺水事故,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严防因涉校学生溺水事故引发网络舆情。督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和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杨奇艺(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钟伟泉(人大主席)、骆天飞(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宣传部门、镇团委、派出所、卫生院、车田中学、车田镇中心小学、文化站、各村(社区)。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协调或审议事项由成员单位提请副组长预审,报组长审定后上会审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履行各自职责。

  1.宣传部门负责发挥好主流媒体力量及新媒体力量,在每年3月至11月周末和暑假期间黄金时段定时或不定时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等,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涉学生溺水事故负面舆情。

  3.车田中学、车田镇中心小学各学校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防学生溺水“六个不准”、省教育厅防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等工作部署,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搜救,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开展调查工作;适时召开防治学生溺水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防溺水形势,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针对暑假集中开展系列防范学生溺水活动。

  4.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干警、辅警等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水域和重要河段的巡查巡防,发现溺水安全风险隐患和紧急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和舆情管控,排查化解事故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通报;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5.公共服务办公室妇联通过家庭教育大讲堂、亲子活动、新媒体宣传,增长家长和孩子防溺水安全知识,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认识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双百社工、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协助加强辖区内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教育。

  6.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建筑工地围蔽、门禁、危险水池水坑的管理,在基坑周边场所建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防护栏、安全隔离带等,按工程进度及时回填基坑、水池;加强对本行业管辖领域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养殖鱼塘等水域及其岸线和水利设施的监管,根据需要并因地制宜在水域重要入口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并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长”巡查内容,发现孩童在河流、水库野泳,抓鱼、游玩时,及时劝阻远离危险水域。

  7.农业农村办公室加强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且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池塘管理;督促养殖者加强巡查和看守,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养殖池塘巡查内容,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并设立完善并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

  8.文化站公共文化广场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溺水管理、巡查和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防溺水警示标志、安全防范、紧急救护等各类防范措施;组织游泳协会专业人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辖区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9.镇团委:督促和指导共青团组织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及监护困难家庭的小孩为重点对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依托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开展“青春自护防溺水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暖心关爱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满足学生离校期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10.卫生院督促和指导医护人员及家庭医生深入校园、社区、村庄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同时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治溺水者。

  11.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及责任倒查等善后处置工作;组织镇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队)员、巡逻员、网格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水坑的巡查和监管,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搜救工作。

  12.各村(社区):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建立村(社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儿童名册台账,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督导村(社区)分片网格员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