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制度,继续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八界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28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决定,成立登云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志栋(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叶倩文(党委宣传委员)
徐 敏(副镇长)
成 员:凌 昕(团镇委副书记)
骆闻璐(公共服务办主任)
具靖坤(司法所所长)
张 亮(综治办主任)
黄细红(综合服务办主任)
王志伟(派出所所长)
罗超龙(卫生院院长)
钟海军(登云中学校长)
崔伟彬(登云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负责团委、妇联、民政工作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由叶倩文担任办公室主任,凌昕、骆闻璐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登云镇人民政府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落实全镇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保护与社会关爱服务的重大问题,推进留守儿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各村(社区)留守儿童关心爱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督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有关任务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会商的相关事项。
三、部门职责
党政办:配合和指导做好留守儿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帮助制定镇级下发有关留守儿童关爱政策性指导文件。
宣传办:加大留守儿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活动、报道典型事例,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单位主体的法律意识,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建立留守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客观审慎报道留守儿童事件,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依法清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营造绿色网络生态。引导网络公益平台、相关网络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通过网络发布消息、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留守儿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团委:广泛动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中专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依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各村(社区)做好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将其纳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考核内容。
公共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组织督查和通报全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督促各村(社区)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指导各村(社区)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督促各村(社区)统筹做好辖区内强制报告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实施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制度。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护送的留守儿童。
学校: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加大对校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对孤儿、免收住宿费,在高中阶段就读的,要适当减免学费,并发入助学金。孤儿、进入全日制高等学院就读的要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助学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责任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加强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关爱设施建设管理,完善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
派出所:参与并督促指导各村村警做好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村警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和社会组织;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情况,做好校园周边和村寨治安环境整治,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无户人员落户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全部落户,确保有效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孤儿安置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的,依法及时予以办理。及时出具弃婴捡拾报案证明,积极查找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遗弃婴儿、儿童和利用孤儿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对申请宣告父母失踪的要及时进行立案。
综治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
司法所:参与并指导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
妇联: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家庭教育工作总体规划,指导各村(社区)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也可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可根据研究事项所涉及内容,邀请其他乡直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可以以纪要或通报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镇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职责,以办公室文件部署日常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日常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龙川县登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