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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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1622007271049C/2025-00014 | 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名称: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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