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县督导组将不定期对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提升工作进行实地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县24个乡镇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开始,持续开展
三、督导内容
(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督导工作。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附件),重点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完善、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化、基层治理有效、乡村振兴工作的满意度和以往发现问题整改等内容。
(二)协调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根据3月14日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要求,重点督导龙川1号公路 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作,主要涉及老隆镇、佗城镇、丰稔镇、龙母镇、田心镇、铁场镇、赤光镇、廻龙镇、黎咀镇等镇。
四、督导办法
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导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形式,深入各镇村入户实地查看、询问等方式,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效,准确掌握各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并现场向镇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整改期间督导组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镇村将通过发文形式予以通报批评。
五、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将结果呈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也作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的分配依据之一,对县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或不整改的镇,按照《龙川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工作方案》要求,奖补降一档(即扣补助5元/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抓实抓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二)务求实效。各镇要实事求是对反馈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各镇要拍照记录督查现场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发现的问题真实可靠,问题整改有据可依。
(三)强化宣传。各镇要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整治,人人享受干净”的良好工作局面,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村庄清洁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龙川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