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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丰稔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7079430293/2020-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丰稔镇 成文日期: 2020-09-20
名称: 关于印发《丰稔镇2020年第二次“清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丰府发〔2020〕32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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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稔镇2020年第二次“清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

  为规范和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并在丰稔镇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推动我镇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丰稔镇2020年第二次“清漂”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稔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0日

 

丰稔镇2020年次“清漂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河湖环境质量,构建岭南客家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网,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河长办〔2018〕18号)和《河源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的通知》(河河长办〔2018〕9号)、《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次全市清漂专项行动的通知》(河河长办函〔2020〕53号)、《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次全县清漂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河长办函〔2020〕3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确保丰稔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按照“镇管重点河流、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则,丰稔镇组织全镇各村集中开展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治理行动 (以下简称“清漂”专项行动),具体由镇河长办公室组织,总体目标是改善河流水质,健全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系统推进河流水环境改善。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清漂”任务。基本实现全部河流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取得“河畅、水清、提固、岸绿、景美”阶段性胜利 。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河流,其中集雨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条,集雨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有8条,涉及全镇各村。

  三、实施计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对全镇内河流水面漂浮物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数量、来源、分布等,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我镇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安排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着手开展“清漂”工作,重点做好跨界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采用“回头看”形式清理零星漂浮物,不留死角,巩固本次专项行动成效。

  四、责任分工

  镇河长办负责对全镇河流“清漂”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各村是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负责本村内所有河流(河段)“清漂”工作,上下游相连的村要相互配合,协调好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协助做好全镇河流“清漂”专项行动工作,特别是镇村镇办、环保站负责村居卫生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河岸保洁工作的联系、协助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来抓。一是村河长要高度重视,抓好抓实此项工作;二是村两委要组织保洁员、志愿者对河道进行清理,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二) 把握清理原则。各村要严格按照镇的工作部署和本村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不得把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 河流障碍物等从村头往村尾外推、 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要主动做好服务,镇河长办重点加强对村级交界河段的监管、 监测和监控,确保交界断面“清漂”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问责。镇河长制办公室将联合村镇办组成督查组, 对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清理成效进行明督暗查,对于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责令限时整改,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书面报告镇总河长。

  (四)完善梳理总结。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把相关材料上交镇河长办,镇河长办要全面梳理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镇总河长,并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