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我局研究决定在本县启用一批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用于拍摄记录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处罚、记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辖区道路启用一批自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一)拍摄违反交通信号灯、禁止标线指示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龙川县登云镇工业园景旺门前侧十字路口路段:G205国道2686公里+120米(原205国道2720公里+250米);
2.龙川县老隆镇霍山宾馆十字路口路段:G205国道2699公里+650米(原205国道2733公里+700米);
3.龙川县老隆镇人民医院十字路口路段:G205国道2700公里+260米(原205国道2734公里+200米);
4.龙川县老隆镇泰华城十字路口路段:G205国道2701公里+300米(原205国道2735公里+500米);
5.龙川县老隆镇入火车站十字路口路段:G205国道2702公里+80米(原205国道2736公里+300米);
6.龙川县老隆镇入义都镇路口路段:G205国道2702公里+720米(原205国道2736公里+900米);
(二)龙川县境内G205、G236国道拍摄超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G205国道官坑测速点:G205国道2694公里+310米(原G205国道2729公里+900米);
2.G205国道佗城大江测速点:G205国道2705公里+420米(原G205国道2739公里+500米);
3.G205国道佗城佳派测速点:G205国道2715公里+900米(原G205国道2750公里+100米);
4.龙母洋田测速点:G236国道1075公里+820米(原S227省道66公里);
5.龙母花井测速点:G236国道1084公里+330米(原S227省道76公里+400米);
6.龙母龙坑口测速点:G236国道1090公里+700米(原S227省道82公里+770米);
7.丰稔测速点:G236国道1099公里+500米(原S227省道92公里+240米);
(三)拍摄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龙川县G205国道2700公里+700米(原2734公里+900米)。
二、执行时间
从2021年5月20日起执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龙川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0日
(注:如有与较早前通告内容有重复的,以此通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