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邹剑
办公地址: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空气能检测中心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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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指导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国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国内外贸易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务、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拟订承接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拟订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八)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十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十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九)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拟订本县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二十)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和督查落实。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宣传推介全县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负责统筹全县招商引资一盘棋工作。
(二十一)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二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拟订全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商务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驻国内招商机构的管理和驻国外招商机构的协调联系。
(二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性科技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和实施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
(二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和规划,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措施。统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二十九)推进产学研合作,拟订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事宜。负责龙川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奖推荐和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4.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二)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