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我镇已编制完成《龙川县黄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范围包括黄石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面积约109.24平方公里;镇区涉及黄石村,面积约0.09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县域中部地区一般镇,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旅游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和谐之城,具有滨江风貌和田园风光,以油茶、优质桃李等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现代宜居生态旅居胜地。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全面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严守空间底线,强化产业支撑,夯实民生基础,彰显地域特色,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幸福乡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黄石镇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7.23平方公里(1.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0平方公里(1.0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54平方公里(2.6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0.09平方公里(0.01万亩)。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区域和县级空间战略,立足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禀赋和城镇化发展阶段特征,构建“一心、两轴、五组团”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指以镇区为核心,辐射集聚周边五星村、黄石村、长洲村、高进村、新德村,强化中心带动作用。
“两轴”指沿改建S238线综合发展的主轴;沿东江两岸至青山湖旅游公路综合发展的副轴。
“五组团”指以镇区服务功能为主的综合服务核心组团;以杉河村、五星村、新德村为主的山地生态农业发展组团;以龙南村、黄沙村为主的农旅融合发展组团;以公洞村、长洲村、高进村为主的滨水休闲观光组团;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的生态涵养组团。
四、城乡统筹发展与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镇村体系规划
镇区:包含黄石居委。
中心村:包含五星村、长洲村、黄沙村。
一般村:包含杉河村、新德村、龙南村、黄石村、高进村、龙江村、公洞村。
2.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以生态文明为统领,将一产种植养殖、二产加工流通、三产服务旅游的各产业环节串联起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梳理产业发展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同时落实黄石镇在河源市、龙川县规划中的产业相关战略定位,承接龙川县相关产业功能,按照三产融合发展途径优化镇域产业体系,《规划》明确黄石镇产业发展方向为:构建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一产绿色高效化、二产精细品牌化、三产特色体验化,推动形成特色优势明显的全链条、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3.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构建“镇级—中心村级—一般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镇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托镇驻地,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高级生活圈的服务核心。
中心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托各个中心村,统筹布局级别较高的服务设施,按照10分钟电动车可达的空间尺度,其服务载体包括了综合重点村和乡镇建设区。
一般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5分钟电动车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日常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
4.综合交通
以构建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系统为目标,衔接上位规划,从区域连通、内部优化、农村道路设施完善等方面,构建黄石镇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
5.市政基础设施
(1)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5年,以柳茛头水库为供水水源,加固现状水库,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规划至2035年,全镇用水量规模为0.12万吨/日,黄石镇共建1座给水厂,总设计规模为0.6万吨/日。加强全镇给水管网建设,枝状管网成环改造,更新陈旧设施,提高管网供水能力,增强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广节水优先,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2)污水设施规划
黄石镇污水处理方式根据镇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处理。规划至2035年,全镇污水量规模为0.41万吨/日,加快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建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0.4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出水水质标准。
(3)雨水设施规划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本底保护,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建设全过程,系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自然蓄水排水能力,利用水系两侧蓝绿空间和低洼地区,留足生态滞蓄空间,提高城镇雨水消纳能力,减少雨水外排量。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提高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充分利用现状管道,完善城镇低标准排水系统改造,强化雨水管网维护管理。构建蓄渗结合、灰绿相融的城镇雨水排放系统。
(4)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5年,黄石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规划至2035年,黄石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为7.4吨/日,规划设置2座垃圾转运站,转运规模为8吨/日。生活垃圾经分类后集中运往龙川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5)供电设施规划
增强区域供电能力,优化电网主网网架结构。至2035年,预测全镇用电负荷为2.22MW。规划新建1座35kV长洲站,主变容量为2x10MVA,远期规划新建1座110kV黄石站,主变容量为2x40MVA。基于现状电网基础,完善重大输配电通道布局,提高线路通道复合利用水平。规划500kV架空线路走廊控制宽度为70米,规划220kV架空线路走廊控制宽度为40米,规划110kV高压线路走廊控制宽度为25米。
(6)通信设施规划
适度超前建设通信基础设施,逐步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1座汇聚机房。因地制宜建设智慧路灯,作为智慧城市应用设备的载体,实现“一杆多用”。积极推动新建通信机房、管道和基站全部实现多家运营商共建共享。到2035年,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光纤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千兆入户、万兆入企、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
(7)燃气设施规划
黄石镇规划近期燃气气源仍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镇内天然气消费市场薄弱,使用率低,因此集镇内未规划天然气设施。加快推进城镇配气管道建设,持续扩大配气管道的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积极培养天然气消费市场,积极发展居民使用生活天然气,提高气化率。同时加快推广公共设施使用天然气,推进天然气在交通运输领域替代成品油,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
6.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1)防洪排涝系统建设
加强城镇内涝治理,提高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标准:东江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提高其防御能力。全镇防洪标准按近期10年一遇,远期20年一遇。排涝标准:镇区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24小时不成灾设防,全镇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24小时不成灾设防。加强河湖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保障涝水行泄通畅。
(2)优化消防设施布局
搭建“陆地、水上、空中”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加快推进镇街消防站缺口的补足;加强高层建筑、交通场站、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消防保障力度。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为标准确定,每4~7平方公里设置1座消防站。至2035年,全镇共设置1座二级消防站。
(3)地震灾害防御建设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参数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10g),或按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提高至Ⅶ度)进行设计、建设,或双提高;特定区域(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及其他有条件区域等)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一般建设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程可使用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计、建设;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4)完善人民防空防护体系
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配套、连片成网、数量充裕的人防工程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战时留城人口按城镇人口的35%计算,按人均1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核定人民防空工程所需要的地下室面积,应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具体项目在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其应配套的防空地下室面积。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结合乡村建设、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黄石镇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主要地质灾害风险为滑坡和崩塌等。乡镇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示范区,充分依托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自动化监测预警网络。针对地质灾害易发的区域,采用监测预警、防治应急、搬迁治理的措施标准。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城乡规划建设综合运用工程治理、搬迁避险、危旧房改造、应急处置、城乡环境整治等方式分级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规划至2035年,基本完成黄石镇全域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建成全镇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6)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用地
针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和储存的装置、管道,加强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工作。注重危险化学品存储用地及应急用地合理布局,做好化学燃料仓库、油气库、液化气罐储站、加油站等场所与周边区域的空间隔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7)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按“平战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原则,预留公共卫生医院、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楼等医疗卫生用地空间,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医疗、应急物资等保障。
(8)保障国防与应战储备空间
刚性贯彻国防要求,坚持“军事优先、军为首要”的原则,优先保障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在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军事功能预置,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军事设施及其用地保护,严格周边开发利用条件,确保各类经济建设活动不影响训练基地场地演训保障功能。统筹各类军事用地需求,加强军地规划的有机衔接、协调发展,并按程序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7.历史文化保护
规划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保护单位名录,明确每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价值特征等,对各保护单位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对重要保护单位划定环境协调区。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准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建设工程,必须要经过原公布单位的审核批准。文物保护的修缮应坚持“不改变文物现状,整旧如旧”的原则。文物保护方式是以点为主,点面结合,重点保护。
五、镇区空间规划
1.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镇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98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六个一级类。居住用地4.4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9.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1.56%;商业服务业用地0.9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02%;交通运输用地0.6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7.15%;公用设施用地0.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3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8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38%。合理预测镇区范围内需要新增住房总套数需求,提出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配置标准,提出为满足新增住房套数需增加的居住用地供应规模。
2.道路交通规划
镇驻地道路采用格网状道路布局,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0.6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7.15%。规划镇驻地形成 “一横一纵”的干路网体系,“一横”沿东江县道X190部分及规划省道S238部分;“一纵”是指规划省道S238,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规划主干道是联系区内各功能区及区内、区外交通的主要道路,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规划主干道包括县道X190部分及规划省道S238部分,道路红线宽度22米。规划次干路是与主干路衔接的集散道路,主要承担各功能分区内部的交通。规划次干路主要包括与临江主干路衔接的集散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8米。规划支路为主干路、干路以外的其它道路,作为引导性道路,可结合地块实际开发情况进行调整,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4-8米。
3.市政基础设施
(1)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5年,镇区范围内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普及率达100%,常规水厂优质供水率达100%,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99%以上。预测镇区供水规模远期用水量为0.06万吨/日,规划扩建1座水厂,远期水厂总规模0.6万吨/日。
(2)污水设施规划
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污水再生利用。新建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已建合流制区域逐步进行分流改造,若近期不具备改造条件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步采用雨污分流制。镇区远期污水量为0.04万吨/日,镇区共设置1座黄石污水厂,远期规模0.4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出水水质标准。
(3)雨水设施规划
打造“蓝绿灰”融合的雨水排放系统。完善雨水管道建设,遵循高水高排、分散就近排放原则进行布局。雨水量按河源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一般地区采用2年一遇,重点地区采用3-5年一遇,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采用20-30年一遇。加强雨水源头减排,推进海绵设施建设,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旧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和城市更新逐步完善城市雨污分流系统,提升管网标准,减低城市内涝风险。完善雨水系统,建立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
(4)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5年,镇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6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区内共设置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规模为3吨/日。为新建垃圾转运站。为促进龙川县循环经济的发展,根据再生资源分拣原则,规划在每座垃圾转运站内附建垃圾回收资源点。垃圾收集点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布置。近远期结合,新旧区协调,新区建设按规范要求配置环卫设施,旧区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调整不合理布局,改造现有简陋的环卫设施。
(5)供电设施规划
构建新型镇区智能电网系统。至2035年,预测镇区用电负荷为1.78MW。镇区不作规划新建变电站。因地制宜规划新增新型电力中压设施,提高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构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镇区电网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着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满足镇区新增负荷发展需求及构建坚强智能电网。
(6)通信设施规划
适度超前建设通信基础设施。规划镇区建成1座黄石汇聚机房和1座有线电视分前端机房(与汇聚机房共建),分别配建在地块建筑物内;建设1座邮政支局,配建在地块建筑物内,预留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建设智慧路灯,作为智慧城市应用设备的载体,实现“一杆多用”。因地制宜建设智慧基础设施,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应用服务实时可控,打造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的智慧城镇基础设施。
(7)燃气设施规划
加强燃气供应设施与管网建设,实现镇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提高燃气保障能力。适时规划新建天然气压调压站,规划保留黄石LNG储备站作为应急气源,形成多气源供气格局。完善中压管网系统,实现中压管网成环,保障供气安全。
4.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1)防洪排涝系统建设
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东江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并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对镇区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洪堤围进行整治加固。加强城市排涝体系建设,化解城市内涝风险。城市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暴雨量24小时不成灾。完善镇区雨水系统建设,高水高排,高低分别治理,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合理设置排涝泵站。保护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通过截流、调蓄等方式,减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保护镇区内现有河湖湿地等自然水面,至2035年规划水面不得低于现状水面面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及管理机制,加强洪涝灾害预测、预警、预报,推进智慧系统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优化消防设施布局
建立完善消防无线电监测报警系统,综合利用城市供水设施、城市自然和人工水体,作为应急消防水源。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防火系统建设,建立综合性航空、水上消防救助体系,改善消防备防环境。规划至2035年,在镇区外围西南侧设置1座二级消防站;依托县区的防灾指挥中心,实行统一调度。加强对危化品存储的管理,优化油气库、液化气罐储站和加油、气站等设施布局,明确周边区域的空间隔离。
(3)地震灾害防御建设
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方针,积极与龙川县进行衔接,充分按照新时期广东省地震灾害防御要求开展工作,实现省-市-县-镇竖向到底的管理。依托地震灾害防御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构建完善的地震灾害防御体系。镇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参数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10g),或按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提高至Ⅶ度)进行设计、建设,或双提高;特定区域(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及其他有条件区域等)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一般建设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程可使用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计、建设;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结合公园、广场、运动场作为主要疏散场地,规划至2035年,设置应急疏散避难场所4处。合理组织疏散通道,使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小于500米,并保证每人1.5平方米的避震疏散用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城镇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应有两条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通道与外部相通,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4米。
(4)完善人民防空防护体系
坚持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加快构建人民防空体系,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统筹整合地上与地下空间,优化民防工程、人防警报、人防疏散基地等设施布局,与隧道、地面大中型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连片成网,提升人民防空建设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划至2035年,镇区人均掩蔽面积为1平方米,战时疏散人口比例50%,人防掩蔽工程面积为0.11万平方米。
(5)加强气象灾害预警
加强防汛抗旱、防洪、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应急避险、通信保障和应急保障等工程性措施的建设,切实增强各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重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大众的防灾、避灾、躲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
(6)完善防疫工程体系
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为核心,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网络化防疫体系,科学合理优化城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医疗战略物资储备中心用地布局,确保医疗卫生、医疗战备物资用地的实施性。完善公共医疗配套设施,医疗急救中心服务按照半径5-10公里可达标准设置,其中医疗应急救护中心根据高峰时段反应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强化应急医疗与城市应急救援生命通道、供水、供电、救援、物资储备等生命系统工程的协调,构建应急医疗、应急救援一体的城市防疫体系。提升社区空间单元防疫能力,重视医疗设施周边公共空间,完善基层社区医疗设施的建设,强化社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社区管理,提升社区自治的治理能力。
(7)加强危险品仓储用地防护
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应设置在工业区内,远离居民生活区,与居民生活区保持一定防护距离,防护距离不低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防护距离用地纳入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镇区不布置危险品存储用地。
六、规划实施传导
1.规划传导
(1)优化规划传导体系
统筹协调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用地规模的关系,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市县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约束性指标、三区三线和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划定详细规划与村庄规划管控单元,将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指引、指标、边界、用途、名录等有效传导至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和村庄管控单元。
(2)对市县规划的落实
落实市县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生态修复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以及空间引导、底线约束和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
(3)对村庄规划的传导
结合乡村社区生活圈,划定乡村社区生活圈单元。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城乡建设用地、村庄用地、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等传导至乡村社区生活圈单元。
(4)对镇区详细规划的传导
规划将镇区划分为1个规划控制单元,如有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功能定位为镇级公共服务中心、镇级商业中心,主要配置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中心卫生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2.村庄建设通则
本通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适用于黄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未覆盖的村庄,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满足村庄建设和管理需求。对后续有条件和需求的村庄,可在村庄规划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并倡导基于经济、文化、资源、产业而存在一定关联性的若干个村庄组成村庄群整体编制村庄规划。
龙川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