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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鹤市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575F/2023-0000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鹤市镇 成文日期: 2023-05-29
名称: 鹤市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方案
文号: 鹤府〔2023〕25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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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市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委办〔2023〕5号)、《2023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粤安办〔2023〕69号)和《河源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河源行”活动方案》(河安委〔2023〕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多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为鹤市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由鹤市镇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全面发布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1.多形式启动安全宣传活动。6月1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介或点亮主题、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启动我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

  2.推动实施安全宣传全覆盖。各村(居)要在重要场所、重要区域、重要交通路段和广场、企业、学校等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附件1),通过地标建筑、户外LED屏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不断扩大群众对安全生产、防灾自救科普常识的知晓率,着力在全镇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3.各村(居)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通过举办宣讲报告、安全生产大家谈或专题会议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职工观看“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视频(附件2),推动宣传学习向各村(居)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各村(居)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思路和措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

  4.各村(居)和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要通过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有奖竞猜、安全设施体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安全宣传巡游等方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5.各村(居)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

  (一)开展全镇应急安全优秀文艺作品征集展演大赛

  6.各村(居)要围绕普及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素质这个中心,积极发动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救援力量等创作应急安全文艺作品(包括小品、歌曲、相声等),加大对优秀应急安全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增强应急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各村(居)应推荐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镇安委会应推荐1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建。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推动职工的思想意识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飞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8.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9.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有宣传活动等“五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村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

  10.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和风险教育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11.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力量、教育资源、时间和场地。发挥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娃娃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提升国民安全素养。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识风险知防险、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

  12.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

  (四)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

  13.围绕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到2023年12月底结束,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村(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川行”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省、市、县和镇的要求及标准,认真策划好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村(居)要在完成国家、省、市、县和镇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2月结束后,我镇将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报送材料及时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进展迟缓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