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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196X/2022-00092 分类: 科技、教育、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名称: 河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22年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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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基础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重要部署,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河源市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2022年重点做好如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1.持之以恒抓好“5080”巩固提升工作。根据人口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通过充分论证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十四五”学前教育公办学位建设(2021-2025年)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规划。2022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新增公办学位7045个,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15所、新增公办学位 6445个,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新增公办学位600个。各县区具体情况如下:源城区新建6所,新增公办学位2835个;东源县新建1所,新增公办学位540个;龙川县新建2所,新增公办学位720个,改扩建5所,新增公办学位600个;连平县新建3所,新增公办学位1300个;江东新区新建3所,新增公办学位1050个。

  2.切实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依时完成对幼儿园规范命名的清理工作,确保幼儿园命名符合规范。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通过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相结合、推进科学保教等方式,切实消除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全面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深入推进源城区、东源县岭南幼儿园自主游戏项目实验区工作,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在全市总结和推广项目经验做法。

  3.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通过督查、年度检查、等级幼儿园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持证率的检查,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依法聘请合格的学前教育教师,力争持证率达65%以上,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4.加快推进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不断增加优质公办学位。制定并实施“十四五”中小学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规划,积极提前谋划年度项目建设的用地和经费,积极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如期完成学位建设,有效缓解因人口增加和城镇化发展带来学位需求压力,有效化解大班额现象。2022全市规划新建10所、改扩建9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4865个,其中:源城区计划新建3所,改扩建2所,新增学位6565个;东源县计划新建3所,新增学位5760个;和平县计划新建1所,改扩建2所,新增学位1405个;龙川县计划改扩建1所,无新增学位;紫金县计划新建1所,改扩建1所新增学位2580个;连平县计划改扩建3所,新增学位1565个;江东新区计划新建2所,新增学位6990个。

  5.切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依据2021-2025年各县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作。切实用好中央改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时完成年度规划项目建设,补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短板,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地设施条件,提升信息化装备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化。

  6.切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调整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合乡村振兴,通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区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稳妥实施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推广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优化提质。

  7.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形成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合力,实现由控辍保学工作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的转变,提升控辍保学工作水平和实效,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控辍保学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8.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位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本辖区内未来五年义务教育就读情况和人口发展及现有普通高中大班额等情况,预测普通高中学位需求,制定并实施普通高中学位建设方案。查找现有普通高中办学短板,积极推动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建成紫金佑文中学等一批高中学校,改造一批薄弱高中,扩大高中优质学位供给。全力推动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迁建工作。

  9.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切实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各类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打造“一校一品牌”“一校多品牌”。多举措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推动河源市特色高中示范校组织评选工作。

  四、推进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全面提速发展

  10.加快特殊学校达标建设。积极推进龙川县、紫金县、东源县、连平县的特殊学校达标建设,加快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力争在2022年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11.加快普通学校资源课室建设。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好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普通学校资源课室的建设。

  12.做好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工作。积极选派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工作,并作为县区种子教师开展县区内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县级培训,提升普通学校资源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

  13.加快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充分依托特殊学校建设好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提供更多资源,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供更好的平台。

  14.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市专门学校开办前期相关工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配合做好专门学校临时校区和永久校区建设相关工作。下达2022年专门学校招生计划。协助做好建立专门学校组织机构工作,筹备开学相关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

  15.切实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河源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未来5年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切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确保按时完成国家和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的各项工作。如期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市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和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

  16.切实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持之以恒的通过年度检查和日常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将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管理,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积极推进民办学校全面达标建设和品牌提升计划落实落地,评选一批优质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六、大力推进中小学片区化办学和集团化办学

  17.2022年各县区至少成立2个教育集团,创建1个市级优质教育集团。制定河源市优质教育集团评估标准,组织评审市级优质教育集团。除建立集团化办学外,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农村小规模学校实施片区化办学,推进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8.组织申报2个省级优质教育集团。推进市直2个公办教育集团申报参加省级优质教育集团遴选工作。

  七、全面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19.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提高中小学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规定,确保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切实做好本地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制定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管理办法,各县区随迁子女入学实施方案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0.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的要求,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八、全力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2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决策和部署,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构建良好生态;按照培训机构党组织归隶教育行业管理的机制,加强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提升培训机构覆盖率。

  2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大力整顿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诱导销售、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县区开展常态巡查,严查隐形变异,严厉打击“线下转线上”“众筹私教”“一对一”“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严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防止出现新的培训热。

  23.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预收费监管。严格采用规定的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监管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预收费的存量和增量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培训收费联合执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24.加强培训行政执法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抓好执法巡查从主体资质审批、资金监管、教材审核、师资管理、培训内容、党建建设等方面规范管理,实现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处罚全链条依法规范管理。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执法巡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打击治理校外培训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5.健全社会监督制度,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组建(聘请)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广泛支持的校外培训治理良好氛围。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家长的宣传,动员全社会一起来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改善教育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6.推进校内提质增资,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三个提高”,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落实考试管理,改革考试评价,推动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广各地各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评选一批“双减”工作示范校。

  27.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深入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双减”政策、广东省“双减”若干措施及实际成效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范围,并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形对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责任督学将中小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督导重要内容,重点查看各地各校规范办学情况、作业管理落实情况、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召开一次以上“双减”现场会,推动“双减”各项政策措施在全市落地见效。

 

 河源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