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龙川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22〕59号)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2022年4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现有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整治,推广“4+1”技防措施,实现“开设逃生口、落实防火分隔、安装独立烟感、配备防毒面罩”和“开展宣传培训”入家入户,最大程度降低火灾亡人风险,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0日至4月30日)。
由镇专职消防队牵头,召集龙母镇辖区内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村(居)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5月1日至6月1日)。
由镇专职消防队牵头,对辖区“三合一”场所火灾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组织人员对本镇的“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建筑层数、建筑面积、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按照“分类建档、分组建档、分街建档、分户建档”的原则,建立台账,严防失控漏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2日至11月15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整改,由镇专职消防队牵头,请求县消防大队指导协助,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通过开通第二出口(增设室外楼梯、通廊,开辟逃生窗口等),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镇专职消防队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上报县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第四阶段:总结迎检(11月16日至12月15日)。
由镇专职消防队牵头,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对照标准,逐条逐项完善,查漏补缺,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限时落实整改,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及时召开整治总结工作会议,探索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部署做好迎接县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程。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全县消防工作大局,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整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全面开展对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摸底,强化动态监管,加大对采取白天关门、夜间加工等手段逃避整治的“三合一”场所的排查力度;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做到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组织“三合一”场所验收,坚持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投入生产一个。要强化整治工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签订“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定期检查考评和事故责任倒查,做到事前强责,事后问责,定期问效。
(四)标本兼治,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要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火灾事故处置能力,建立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完善工作机制、边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隐患整治责任、信息研判反馈、部门联合执法、舆论监督等工作机制,镇专职消防队要加强与县消防大队的沟通协调,请求技术和业务指导,提供服务支撑。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县政府检查验收,镇政府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深入检查指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落实,影响整治验收的,镇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