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征占用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土地项目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指引及相关工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龙川县林业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完成了《龙川县四都至青山湖旅游专用公路工程占用龙川县龙潭县级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简称:《评价报告》),征求县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现根据《征占用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土地项目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指引及相关工作指南》要求对《评价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直接向龙川县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762-6766989
邮箱:lclyjylg@163.com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隆兴路1号龙川县林业局
邮编:517300
龙川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报批稿)《龙川县四都至青山湖旅游专用公路工程涉及龙川县龙潭县级湿地公园选线唯一性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