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线学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确保以学习效果促工作开展。
(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根据《龙川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龙办字〔2024〕10号)的要求,制定了龙川县林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龙川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法治实践。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我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年度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印发了今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将普法教育融入林业日常工作。我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强调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举行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警务室揭牌暨森林义警中队成立仪式时,我局党组书记指出,“森林义警”队伍的成立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具体实践,是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生动体现,对于推动法治龙川建设意义重大。
(四)坚持以法治为根本,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1.强化统筹协调,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龙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中共龙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龙川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协调各部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县林业系统法治工作能力水平,推动依法依规治林,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各镇执法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我局于1月11日举办了2024年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熟练掌握林业执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同时,此次培训还详细阐述了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证据收集与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强调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了基础。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聘请广东唐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并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限,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决策论证等法律服务。
4.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落实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不断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化、公开化、信息化,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了林业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聚焦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我局共作出行政许可137宗,其中林木采伐许可85宗(发放501份许可证),征占用林地许可34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8宗。
5.坚决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我局坚持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林,狠抓源头管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2024年,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共21宗(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1宗,非法购买、运输、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案件5宗,非法加工疫木案件3宗,滥伐林木案件1宗,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案件1宗),案件办结率100%,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的保护。
6.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做好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我局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充分发挥镇、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化解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问题,将山林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保障林农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新受理山林纠纷案件6宗,其中5宗已完成现场勘查工作。涉林来信来访22宗,接访46人,均对当事人进行了书面答复,妥善调处林权纠纷,为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健康、有序、高效推进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7.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营造依法治县、法治龙川的浓厚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相关节点开展普法活动,特别是在第28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组织志愿者到县文化广场、霍山景区、鹤畲林场等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湿地保护知识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份,悬挂横幅10条,张贴海报10张,增强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同时,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局一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持续加大民法典主题宣传,扩大了民法典宣传教育的成效和覆盖面,并组织志愿者在803车站广场开展民法典户外宣传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和发放宣传品,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并学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了依法治县、法治龙川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不足之处。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虽然我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法治普及力度仍显不足,部分农村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还较为薄弱,还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三是执法人员对“粤执法”平台的应用还需加强。虽然我局“粤执法”上线率达到了法治河源建设考核要求的90%以上,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平台操作不够熟悉;四是林业行政执法能力还需加强。我局部分执法人员因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到位,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
(二)原因。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普法创新力度还不够,打造的创新亮点不够多,通过新媒体进行的林业实际案例普法宣传较少。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三是对“粤执法”的培训力度不够,缺乏系统的指导,执法人员习惯沿用传统的办案方式,对新平台的接受程度不够高,导致平台应用不广泛。四是由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而且执法人员中存在法律专业人员较少、业务技能不精等问题,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升法治思维。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法律顾问等授课,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注重推广法治理念,通过内部宣传、案例分析等方式,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针对法治普及力度不足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实际案例等,打造更多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普法亮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粤执法”平台应用,提升执法效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粤执法”平台操作培训,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建立案件录入监督机制,督促执法人员及时将相关案件录入平台,避免补录现象的发生。
(四)持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采取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引进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加入执法队伍,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