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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081P/2023-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2-1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龙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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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龙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0.6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2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23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2023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不少于102人;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及信息档案;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或者不少于48学时);参训学员评价率≧90%,满意度≧85%。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具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具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九)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十)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十一)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及初审。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3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含资金使用计划),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市县专家组成评审组,龙川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龙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三)公示。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将党组会讨论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3年龙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60号龙川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三)联系人:廖顺娣;联系电话:0762-6899892

  请于2023年12月21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龙川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