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退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为做好我县2023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以促进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为目标,根据《关于下达河源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补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条件
(一)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轻重缓急、优中选优,原则上优先扶持国家、省、市三级示范,兼顾县级示范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好、联农带农能力或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能力强、带动撂荒复耕工作突出、运营规范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完善的财务账目(合作社需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生产管理制度;
(五)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任务内容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应用先进技术,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升服务与带动能力,支持粮油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水平提升。树立一批规范运行的合作社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挖掘合作社的带动潜能,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三、项目遴选程序
有意申报的经营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向农业农村局申报→专家核查小组到实地核查项目实施条件并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情况拟定扶持项目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项目批复实施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可携带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在7月7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报名。联系人:卢日英,联系电话:6752815。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