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计划开展龙川县2025年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检验服务机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内陆渔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694 号)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龙川县内51艘渔业船舶进行登记检验发证,预计船舶检验总费用控制在4万元以内(最终以实际检验数量为准)。根据报价结果,由业主根据报价单位的报价、服务质量、业绩、诚信度等综合进行评选确定第三方检验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龙川县渔业船舶委托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己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服务单位需满足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印发的《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粤海综函〔2020〕158号)中A级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并按该办法要求已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备案登记。
三、工作内容
(一)技术服务内容:按我单位要求,参照《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拟对龙川县辖区内51艘在册渔业船舶进行换证检验,以具体的渔船数据为准。
(二)技术服务方式:对我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渔业船舶进行现场技术检验与提交《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三)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以现行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规范及有关规定为主,结合水产行业标准和船舶行业标准(CB)等要求执行技术检验。
四、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报价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公司简介、检验人员资质的相关证明;
(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编制后装订成册,封面预留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评选办法
(一)由评选人员对提交报价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两家,由业主选符合资格要求且综合评选最优者的一家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中选结果将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
(二)报送地址:龙川县农业农村局407室。
(三)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0762)689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