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精心准备来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推进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1.制定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法和措施。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业务专业水平,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和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巩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所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四是召开主题教育总结整改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整改会和民主生活会,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纵深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幅提高我县开办企业便利度。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开办、注销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
2.全面开通一网通办业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实现零跑动、零见面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今年,共受理并办结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企业设立369户。
3.认真做好各项行政许可工作。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受理办结食品、药品、小作坊、特种设备许可2912宗、医疗器械备案41宗。在疫情影响下,全县市场主体仍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21年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730户,全县市场主体总数33649户;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畅通退出渠道,2021年累计注销各类市场主体 2353户;做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清理长期停业相关企业197户、已立案吊销企业22户。
二是梳理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1.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我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共计梳理权力清单事项合计1497项。行政权力事项1491项,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1311项,行政强制59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结合乡镇综合执法行政改革,我局形成延伸基层清单事项40项。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体制创新。
1.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2021年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县企业年报率99.1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2.35%;个体户年报率70.94%
2.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省、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到龙川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任务共164户企业,“托管企业”双随机抽查计划5户企业。龙川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制定和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企业、统一查餐厅、食品销售、计量能效标识、广告行为、加油机检查、工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定量包装、反不正当竞争、医疗器械、商标印制单位、药品经营等15个抽查计划,抽查任务数共422户。积极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销售经营户专项抽查,抽查市场经营主体20家。共计抽查市场主体611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2.09%,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不断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将监督抽查信息向公众公开。2021年以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7685户,其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10户(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70户、未及时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企业4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5户;个体工商户7400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共31户,符合相关规定而列入经营异常并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有532户(企业12户,个体工商户510户,农民合作社10户;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户。对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率100%。
4.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梳理。按照市府县府相关要求,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累计梳理监管事项目录108项,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129项,录入检查数据累计4055条(其中行政相对人信息3166条,其他行政行为37条,行政强制行为1条,行政处罚行为22条,行政检查行为831条);并根据省府要求开展广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梳理及实施清单编制与动态管理,累计梳理监管事项目录110项,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129项,实施清单审核83项。
(四)多措并举,不断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强化综合协调,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落实。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排查,重点排查“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逢九查酒”、湿粉“统一查”、大米生产专项监督和土榨花生油生产专项整治等,排除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和黑窝点,严防无证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库存食材。督促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平台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大对食品供应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及使用,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及其周边、母婴用品店、保健食品专卖店(体验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酒类专项检查、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共完成评级经营户3699户,其中A级3035户,B级276户,C级93户,D级295户。五是积极推进省、市、县民生实事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和食品抽检。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6947批次,任务完成率达94.15%;已完成普通食品抽检3193批次,任务完成率达88.69%,对抽检不合格的已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处理。
二是药械化安全监管更加严格。一是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今年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538人次,共检查了各类经营使用单位1217家次,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疫苗安全专项检查、血液制品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抽检工作,完成全年药品抽检任务55批,完成化妆品全年抽检任务10批,完成医疗器械抽检5批次。四是认真做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上报工作,共监测上报ADR429例,ACR37例。五是开展禁毒宣传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组织禁毒暨合理用药现场宣传活动7场。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大。我县共有各类在册特种设备2415台套。一是结合专项整治部署,重点对辖区内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场所)、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加强排查和主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先后部署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叉车、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先后检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2个,出动检查人员2318人次,发出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402份,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49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5份,移送执法股立案6宗。
四是强化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业检查,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1110”制度,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累计清洁消毒市场1696家次。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冷库通信息上报工作。全县51家冷库经营者均在冷库通小程序完善账户信息,13家销售进口产品的经营者均完成出入库按实登记。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对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按照“十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必须有“三证一码”。今年排查市场467家次,核查冻品店547家次,检查商场超市276家次,检查经营户1116家次。开展人员检测数2269份,产品检测数3652份,环境检测数1550份,阳性数均为0个。三是严格实行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全县共204家药品零售企业成功注册“退热类药品登记专报”账号,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发挥好哨点作用。四是加大力度督促市场监管从业人员接种疫苗。2021年,农贸市场从业人员1245人,已接种疫苗1205人,未接种疫苗40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132家,从业人员2385人,其中已接种疫苗2326人,未接种疫苗59人;全县零售药店204家,从业人员846人,已接种疫苗846人。五是持续强化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新冠疫苗运输、储存和接种环节的冷链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五是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一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电动自行车、空气能、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专项检查行动。二是扎实推进认证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以机动车检验检测监管为切入点,落实CCC强制认证证后监管工作。今年,各类检查出动80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500余家次,约谈经营单位200余家次、组织各类人员培训300多人次、签订各类承诺书280余份,有效排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夯实基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已申报农业地方标准制定2个,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5项,团体标准4项。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借助“农业标准化+圳品+产业扶贫”发展新模式,已有1个产品获得“圳品”品牌称号。协助一家企业成功申请广东省传统优势产业(油茶)扶贫标准化试点,引导企业制定空气能企业标准5项获得市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10万元奖励。
二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质量有效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通过举办现场咨询和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座谈会4次。二是加强专利、商标申请工作,积极协助县政府申报“龙川山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三是开展2021年春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蓝天”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81家次;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单。四是2021年,我县专利授权为553件,其中发明24件,实用新型类388件,外观设计类141件;有效发明专利为146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4136件。
三是计量惠民行动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开展集贸市场和农村医疗单位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共对2472台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共减免检定费用171404元,完成了工作任务6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眼镜店计量器具、能效标识、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等行动。共出动211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102户,积极打击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人次,帮助群众免费量血压、量血糖、验光190多人次。
四是价格监管有序推进。一是强化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民生价格收费监管,组织开展农副产品、防疫用品、殡葬服务、客运票价、农资、教育等领域涉企和民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商业银行、水电气公用单位、学校等36家,督促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商业银行及其他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及相关收费政策,及时处理涉企收费相关投诉案件。三是做好打传规直工作。对辖区内网络销售经营主体及直销网点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共抽查了51家经营户,未发现违法行为。
五是广告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印发了《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龙川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行为,今年办理广告案件7宗,罚没金额3.85万元。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认真核审每一件案件,把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视为案件核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改正意见,保证了执法案件的规范性。2021年,审核各类违法案件223件,每宗案件提出审核意见均不少于5条。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共进行集体讨论事项15次。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本局自行组织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宗,提出评查意见30条;参加市局评查案件46宗;并受邀作为县司法局开展的案卷评查小组组员参与全县的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多个单位共计13宗案件。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2021年,我局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30人,取得执法证22人,另完成1人换证。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与常态化斗争相结合,强化市场乱象整治,及时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漏洞,加大市场流通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哄抬物价、传销、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治乱,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七是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出版物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互联网新媒体、网络平台、电商平台等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共立案223宗,结案204宗,其中一般案件结案139宗,简易案件结案65宗,已结案罚没共计116.902141万元。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 强化法制监督职能。
一是积极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2021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1年应诉行政诉讼案1件,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1人次。
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法治建设,我局聘请了执业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与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出合同审查意见5份,修改交接清单1份,开展法治政府讲座1次。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5•25全国化妆品护肤日”、“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主题,走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开展知识讲座、法律宣贯、服务资讯、承诺签名、应急演练等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国际计量日”、“12.4”法治宣传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基层农村赶场日等时间节点,针对群众关心、反应强烈的社会热点,选取一些针对性强、关注度高的案例,从案情情况、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解读阐述,增强以案说法教育效果,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助力龙川经济发展。
2.突出宪法、民法典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高贯彻执行民法典水平。
3.积极处理消费投诉,畅通社会纠纷化解渠道。
2021年以来,全县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共854宗,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8万元。投诉举报类型主要有消费维权、经济违法、食品安全、价格不合理等。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积极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参与咨询的群众达1000多人次。在全县消费维权系统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1年,我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19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94户。开展ODR企业创建工作,目前共创建6户ODR企业用户。
二、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清醒认识到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机构改革以来,通过全面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欠缺、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办案难度大。基层监管所“三合一”后,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部法律或规章,在定性处罚时难以把握。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决策议事程序缺乏明确法律规范,依法决策缺乏刚性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壮大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和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律相关专业的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组建一支法制素质过硬、专业知识过强的执法队伍。
二是强化法律和业务专题培训。针对开展法制培训,加强培训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业务培训机制,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完善执法后备力量培育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办案。面对日益复杂的违法行为,多措并举,加强部门合作、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健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联勤联动”的执法合作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