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精心准备来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推进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等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活力和秩序,推进了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1. 为庆祝党101周年华诞,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巩固扩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励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2年7月1日,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组织机关支部、城东支部、新城支部、县市场服务中心支部4个支部近30名党员代表以及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到黄布镇仙寨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牢记使命奋战新征程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烈事迹、参观先辈们用过的红缨枪、铁叉子等珍贵历史物件的现场教学活动,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汲取“红色力量”,激发奋进之力。
2. 2022年7月27日,县局召开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推动2022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2022年10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10月31日,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学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坚守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展现市场监管部门的担当。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1. 制定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法和措施。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业务专业水平,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和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2. 加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力量和生动实践。
3.组织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所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召开主题教育总结整改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整改会和民主生活会,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来共开展专题学习6次,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巩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照联办”改革,推广网上企业注册申办,大力培育充满活力、具备实力、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截至2022年11月,全县现有市场主体共34948户,其中各类企业6816户,个体工商户28132户,对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0.08%和11.2%。
二是持续强化信用风险监管。认真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县企业年报率达99.34%;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工作,共完成15个计划,17个任务,抽取检查了537户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制度,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625户。
三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查办34宗未办理无证经营的案件。
四是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共清理长期停业相关企业73户(已指导自行注销18户,唤醒5户)、已立案吊销企业37户。
深化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1.我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共计梳理权力清单事项合计1497项。行政权力事项1491项,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1311项,行政强制59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按照乡镇综合执法行政改革动态调整的要求,我局上半年形成延伸基层清单事项36项,其中8项因省级统筹取消,于11月初应约收回28项基层清单。
2.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录入。按照市府县府相关要求,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累计梳理监管事项目录108项,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129项,录入检查数据795条。
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证后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产业聚集区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強企”工作,落实质量强县工作措施,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工作氛围,引导各成员单位落实质量强县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好县质强办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标准化工作。已申报农业地方标准制定1个,完成河源市2020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划拨工作。加强我县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协助引导企业制定团体标准12个,共有5家企业10项标准在网上自我公开声明。大力实施重点农产品标准化服务项目,共有1个产品获得“圳品”品牌称号。三是加强计量服务工作。对我县集贸市场33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7个,在用的2847台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完成了免费检定工作任务95%以上。全年完成检定(校准)证书14900份,服务企业数量240家,客户满意率达100%。检定水表3910台件,燃气表4510台件,电表5台件,确实保障了“民用三表”在日常使用中计量准确,公平公正。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开展龙川县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迎检工作,获得优秀等次;申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监管力度。相继开展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茶叶类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查和2022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等行动,今年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7宗。三是开展展会、电商领域、重点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开展商标品牌提升服务。以龙川县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为抓手,提升商标品牌服务。2022年1-10月,指导站服务指导了24家企业,发出24份商标提示函;推进“龙川山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龙川山茶油”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技术审查会已于8月29日以线上形式在河源市市场监督局举行。目前,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审查意见提供了相关的补充材料;五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22年,我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200万元。六是多形式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相继开展了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知识产权进社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2022年知识产权网上答题,举办各类培训班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截至2022年9月,我县专利授权共495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50件,外观设计专利126件,发明专利19件),有效发明专利158件。2022年1-9月,商标注册414件,截至2022年9月,商标有效注册量4690件。
持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防控举措。一是开展食品全链条疫情防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日常防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落实“一周两检”要求,应检尽检人数509人;对11个农贸市场实行专人驻场,开展爱国卫生行动,累计清洁消毒市场520家次;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截至10月份,累计检查农副产品市场(农贸市场)692家次,检查商场、超市952个次,活禽经营者99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933个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三是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十必须”、查验“四证一码”以及“三专、三证、四不”等要求,推广“冷库通”系统应用,对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接种疫苗。截至10月底,完成核酸检测任务10124例,含人员3159例,产品4589例,环境2376例;未发生人员因进口冷链食品而感染的事件。四是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零售药店监管和“哨点”监测作用,检查零售药店1358家次,限期整改88家,停业整顿45家,通知医保局取消医保定点1家。上半年上报购买退热药者256282人次,累计发现非绿码人员信息12人。下半年,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的通知要求,积极督促药店严格落实进店“三查验”措施。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是按频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生产企业100%配备、小作坊配备率为94%;二是推进食品销售分级管理,推进网络订餐监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检查、“逢九查酒”、“统一查餐厅”、湿粉统一查、“守查保”等行动,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全县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完成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8次,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机制。对全县食品经营主体等进行摸查并分层分级,按不同等级由市、县、镇、村领导包保责任,完成率达100%。召开专题部署会,对我县落实“两个责任”机制工作进行部署,并要求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加强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加强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33家。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网络销售、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打击药化非法添加、医疗器械风险隐患自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进口牙模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等。辖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100%。截至10月底,共抽检药品55批次,化妆品12批次,医疗器械8批次,共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41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40例。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开展了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清明、“五一”及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开展水容积不足30升蒸汽锅炉、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检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0家次,发现及整改安全隐患225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筹备开展了1次特种设备安全现场咨询及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一是认真落实质量监管工作,重点以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验收工作,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和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各项措施;二是扎实推进认证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以机动车检验检测监管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检验检测监管,落实CCC强制认证证后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加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口罩、蔬菜水果、粮油蛋奶等防疫用品和日常农副产品的价格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新冠病毒检测价格检查和医疗乱象、“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检查涉企收费单位9个,粮食生产企业8家。三是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价格监管,着力维护旅游景点及服务行业价格秩序,对交通运输价格、旅游景点及服务行业价格进行检查巡查,发出提醒告诫书350份。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及时做好收费标准的备案、公示和执行工作。
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实事。一是推进食品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普通食品抽检279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25%,核查处置率100%,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抽检任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5072批次,任务完成率84%,不合格发现率为1.1%,核查处置率100%。二是做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了对隆东市场、华光市场、眠牛形市场、果园市场、新盛市场(原火车站临时市场)、涧洞批发市场等6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联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群众幸福感。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公平竞争审查抽检,同时推进滥用行政权力线索排查及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核查工作和自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打击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力度,推进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常态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结案件276宗(其中一般案件结案254宗,简易案件结案22宗),已结案罚没共计113.66万元。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多形式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共促消费公平氛围;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至10月份,我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89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5户;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共1426宗,已办结141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6万元。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认真核审每一件案件,把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视为案件核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改正意见,保证了执法案件的规范性。2021年,审核各类违法案件276件,每宗案件提出审核意见均不少于5条。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共进行集体讨论事项3次。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本局自行组织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宗,提出评查意见30条;参加市局评查案件6宗。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2022年,我局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6人,取得执法证5人,另完成1人换证。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与常态化斗争相结合,强化市场乱象整治,及时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漏洞,加大市场流通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哄抬物价、传销、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治乱,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七是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出版物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互联网新媒体、网络平台、电商平台等的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共办结案件276宗(其中一般案件结案254宗,简易案件结案22宗),已结案罚没共计113.66万元。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积极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2022年4宗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2年应诉行政诉讼案(胜诉)1件,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1人次。
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法治建设,我局聘请了执业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与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出合同审查意见5份。
四是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场,参与司法局召开的行政复议听证会1场。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在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对我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提升法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5•25全国化妆品护肤日”、“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主题,走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开展知识讲座、法律宣贯、服务资讯、承诺签名、应急演练等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国际计量日”、“12.4”法治宣传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基层农村赶场日等时间节点,针对群众关心、反应强烈的社会热点,选取一些针对性强、关注度高的案例,从案情情况、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解读阐述,增强以案说法教育效果,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助力龙川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多,各类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食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整体状况短时间难以根本改变。
(三)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面广、线长,仍然存在盲点,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坚守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统筹推进,在监管上求突破,在创新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持续全面深化商事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大力培育充满活力、具备实力、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二)严守市场安全监管防线。认真执行“人物同防”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线;全面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网络平台、广告、价格等监测监管和消费维权等民生发展领域重点工作,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舆情和应急处置。
(三)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好标准、计量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突出做好民生实事;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创文”工作;扎实推进年度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五)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