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部门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5.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7.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ongchuan.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以及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政务信息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众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4号三楼办公室。开放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762-6752839。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景明路4号;

  联系电话:0762-6752839;

  邮政编码:517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包括该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应当详尽、明确。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口头申请

  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根据申请内容的属性,及时答复申请人。本机关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处理申请,若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752839,电子邮箱:lcxsjbgs@163.com,办公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4号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7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