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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6478/2020-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 成文日期: 2019-09-16
名称: 关于印发《四都镇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四府发〔2019〕59号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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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都镇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次数:-

各省定贫困村、镇机关各有关部门: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四都镇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水管所反映。


  龙川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四都镇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指引(2017-2020年)》(粤水农水〔2017〕19号)的要求和《河源市255个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方案》(河委办〔2017〕53号)、《龙川县70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工作方案》(龙委办发〔2017〕22号)、《龙川县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龙府办〔2019〕53号)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镇新龙新四、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让农村群众喝上干净自来水,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新四都为抓手,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让老百姓喝上干净自来水为目标,以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为基础,对我镇新龙、新四两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供水入户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提升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供水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年底前,建成覆盖我镇2个省定贫困村13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网络实现进村入户,供水工程的水质、水量、水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工程内涵和建设范围

  (一)工程内涵

  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是指在现有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把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接引到相关自然村,形成具有高保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农村供水网络,形成覆盖我镇2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由点到面、由小型分散供水到适度集中供水、由解决水量及常规水质到水量、水质、水压达标等方面的提升,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建设范围和工程类型

  建设范围:涉及全镇2个省定贫困村规划人口6643人,其中贫困户121户,贫困人数375人,20户以上自然村个数13个,20户以上自然村户数1827户。

  工程类型:在现有农村饮水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建设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的自来水工程。

  三、工作分工

  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地市政府统筹、县为主体、镇具体实施、行政村为创建单元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下,镇机关各有关部门和各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分工如下:

  (一)镇水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辖区内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程建设,按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资金使用。

  (二)2个省定贫困村作为工程管护主体,要切实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和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护制度。

  四、资金筹措

  根据粤府〔2018〕123号、粤委办〔2015〕55号文以及粤财农〔2017〕303号、粤财农〔2018〕19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省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中统筹解决,具体投资以勘测设计预算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五、计划任务情况

  (一)2019年度: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完成80%以上。

  一是在2019年9月前完成编制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并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二是在2019年12月底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完成80%以上。已完工通水的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达标。四是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已明确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并纳入“村规民约”,上墙公示。五是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已落实计量收费政策(落实农户缴费制度,完善养护机制)。

  (二)2020年度:2个省定贫困村13个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

  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完成100%。二是已完工通水的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达标。三是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已明确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四是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已落实计量收费政策(落实农户缴费制度,完善养护机制)。

  镇水利部门和新龙、新四两个省定贫困村需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建设和建后管理任务,可根据实际提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广播、村务公开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意识,营造良好氛围,群策群力,圆满完成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设工程。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管理要求按照《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指引(2011-2020年)》(粤水农水〔2017〕19号)执行。按照《龙川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五制”(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合同制、项目质量监督制)要求开展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工程建设管理的负责机构和行业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及时按程序组织验收;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龙川县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试行)》执行。

  (三)完善工程管护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期收益的目标。结合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要求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管理网络;明确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公益性质和产权归属,根据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要因地制宜,在维护农民用水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竞争,积极探索、创新运营管护机制。鼓励各省定贫困村按照法定程序引进专业化运行管理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可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

  (四)强化工作考核。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的工作考核分为:部门单项考核和政府综合考核两部分。具体按照《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指引(2017-2020年)》(粤水农水〔2017〕19号)文件中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镇政府参照考核办法对各省定贫困村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