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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6478/2020-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 成文日期: 2020-10-20
名称: 关于印发《四都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文号: 四委发〔2020〕88号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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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都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镇机关各部门:

  经镇委同意,现将《四都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川县四都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四都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根据《龙川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和《关于加强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四都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二、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一)学习内容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最新党内法纪法规、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

  (二)学习形式

  1.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带头执行“第一议题”学习机制;

  2.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

  3.各包村(社区)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深入所包村(社区)党支部以及挂钩联系党支部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学习要求

  1.要按照既重全面系统,又重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2.要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特别是镇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起“头雁”效应,牢固树立“抓发展先抓党建、抓党建先抓基层”的理念,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责任意识,带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