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为做好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现将《四都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经向镇农办反映。
龙川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四都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的决定部署,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关于做好村级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0〕36号)及《河源市 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 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 精心组织,选优配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完善村集体经济 组织特别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或者依法补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因地制宜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
(二)时间安排。主动衔接村(社区)“两委”换届安排,从现在起到12月底为筹备阶段;2021年1月起为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实施阶段。
三、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一般设立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社委会由社长和若干名社员组成,其中社长1名、社员若干名(可以根据所辖各经济合作社数确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一般为3-5名,由组长1名、组员2-4名组成。副社长、副组长是否设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决定。
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不得有近亲属关系。
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任期五年,任期与换届时间与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
四、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候选人一般具备条件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经联社名誉成员且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热心公益;
(五)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六)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依法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判管制以上刑罚或者被强制戒毒的,拖欠集体资产、现金、承包款、借款等行为的人员,不能列入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候选人。
五、主要工作步骤
(一)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主持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 生,统一领导和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七人、九人或十一人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公布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 组备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为社委会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主任出缺的,可以在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要调查研究,结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经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告,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三)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登记。成员代表在有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也可按每五户 至十五户推选一人进行登记,与村民代表人数大体相当。
选举委员会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的成员代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后张榜公布,对名单有异议的,在公布名单之日 起五天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在选举日前七天不再进行补登记。
(四)提名村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候选人。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党组织建议、成员推荐或自荐等方式提出村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候选人建议名单,村党组织书记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候选人,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审查后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选举委员会将村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选举委员会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五日前张榜公布。
(五)做好会前准备。正式选举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应核实参加选举的人数,提前公告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准备好大会议程安排,选举方案(草案),社委会和组员 会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草案),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名单(草案),投票箱和选票,会场布置等。
(六)选举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有委托投票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委托投票相关规定执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以等额选举方式投票选举产生社长、副社长、社员,组长、组员。
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要与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候选人实行回避制度。如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决定。
(七)公布选举结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及时向全体成员张榜公布,并 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八)实行工作交接。在新一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产生之日起10天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派人指导和监督,将印章、 文件、经济组织登记证、凭证、合同、会计账簿等资料按规定移 交给新一届社委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拒不办理移交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在集体经济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结束后,本村级集体经济 组织选举委员会职责自行终止。
(九)健全完善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负责人、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十)进行资料归档。换届工作完成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换届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大事,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工作与当前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推进。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村要统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思想,引导他们自觉参与、理性参与、依法参与换届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在时间节点、工作人员等方面的衔接和安排,抓好具体落实。要坚持周密筹划,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密切跟踪民情, 主动答疑解惑,及时消除疑虑。要细致做好退出人选的思想、关心工作,实现和谐换届。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将联合换届办加强督查和业务指导,建立定期督查指导和重点督查工作机制,把握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和帮助村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