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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161B/2024-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11-14
名称: 关于龙川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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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组织部署及时有力。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执行有序、落实有力。

  (二)各方责任压紧压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落实牵头抓总、督办协调责任,将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纳入督查范围,联合县审计局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承担监管责任,指导开展本领域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履行跟踪督促责任,强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实地检查,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做到落实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无遗漏”。

  (三)整改长效机制成效明显。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全面覆盖、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县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县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县委巡察办持续深化“巡审结合”,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巡察范围,相关部门深化监督配合,加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共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关于龙川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6个问题,具体涉及86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72个、分阶段整改11个、持续整改3个),截至2024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63个,整改完成率73.26%,尚未完成整改问题23个。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整改落实问题资金10081.26万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使用7274.51万元,规范资金管理1763.15万元,追回多付工程款、欠缴租金等款项并上缴财政641.15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94.21万元,补缴税款8.24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2022年度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已整改金额844.51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召开班子会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针对未及时拨付2020年度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益的促进资金拨付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拨付资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844.51万元。

  2.关于财政收入征管仍有疏漏,部分收入未应收尽收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338.57万元。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252.58万元。针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费未足额上缴财政,未足额收回投资收益等2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发催缴函督促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85.99万元。

  3.部分预算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还存在不足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完善工程变更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等措施完成整改。

  4.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177.85万元。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采用法律手段追缴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77.85万元。针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5个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及时移交管理部门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开展出租收入追缴及资产移交管理工作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415.95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做好预算编制,完善内控制度,细化支出设置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15.95万元。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199.42万元。相关单位通过盘点清查资产,账务调整,追回欠缴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99.42万元。

  3.关于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393.47万元。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93.47万元。

  4.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已整改金额3979.2万元。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培训,归还资金原渠道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9.63万元。针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结存数较大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3959.57万元。

  5.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18.56万元。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8.56万元。

  6.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5个,已整改金额42.02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补充报销费用明细清单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2.02万元。针对三年以上长期挂账款项未及时清理,债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核对挂账款项,清理债权债务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7.关于以往审计查出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0个。相关单位通过查处整改,发放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关于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多付工程款271.20万元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完成整改金额217.64万元。相关单位通过追回多付工程款、核减工程结算价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201.28万元。针对多计多付工程款,部分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审核不严,4个项目未按实结算3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核减多付工程款,持续追讨工程款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16.36万元。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5个,已完成整改金额94.20万元。相关单位通过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工程变更手续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94.20万元。针对5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5个乡村振兴项目预算未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审核2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加快报送财政审核,重新编制预算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3)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4个,已整改金额0.33万元。相关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合同,核减工程结算价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0.33万元。针对个别项目进度停摆,建设工期超出合同约定1200天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督促承建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方面

  (1)关于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0个,已整改金额1588.18万元。针对未及时制定深圳市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14400万元资金仍未拨付使用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拨付资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1588.18万元。

  (2)关于项目主管部门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对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管不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0个,已整改金额882.25万元。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算,资金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已完工的1个项目等4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办理工程结算,下发通知书追回多报工程款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整改金额882.25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审计方面

  (1)关于收入不真实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45.13万元。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务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5.13万元。

  (2)关于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纳税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504.12万元。相关单位通过更正申报税费,补交税费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504.12万元。

  (3)关于部分债权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已整改金额333.66万元。相关单位通过理清债权清单,账务处理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33.66万元。针对部分债权类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持续跟进处理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4)关于资产不实,管理不严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账务调整,完善资产登记记录,资产盘点等措施完成整改。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6.20万元。相关单位通过账务调整,加强财务制度学习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6.20万元。

  2.资源环境审计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制度建立不够完善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3)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未全部完成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相关单位通过开展泥砖房摸排工作,完善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等措施完成整改。针对履行土地管理保护职责不够到位,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且部分违法用地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持续推进卫片图斑整改工作,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尽快完善补齐一户一宅等类型用地手续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4)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清理河道垃圾,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办理取水证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一是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如:欠缴的代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未足额收回的股权投资收益、多付的项目工程款,由于收缴力度不够大,仍有180.16万元未及时追回上缴财政;有27个工程项目因进展缓慢和业主单位未及时报送资料进行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1917.68万元项目资金未能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分阶段整改问题还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如:2021年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仍有12811.82万元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拨付使用,部分项目已停工;因建设用地权属等问题,仍有3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未完善。三是持续整改问题,如:相关单位仍有存量违法图斑83个未完成整治,因部分土地已固化以及卫片执法图斑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所需整改时间长、难度大,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一是细化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一抓到底、加快落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

  下一步,县政府及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龙川发展大局,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川实践新篇章中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