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坪分所、各养殖户: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养殖管理,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畜禽养殖户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一、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畜禽养殖户主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场区未依法依规落实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的主体责任。
(二)畜禽养殖户粪便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严重不达标。(据县环保部门到上坪镇摸排的结果显示,上坪镇80%的养殖户都是没有建设三级净化池,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直接外排,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
二、整治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对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二)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引导和督促畜禽养殖户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实现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户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开展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染物不向环境排放。
(四)部门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坪分所负责上坪镇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各村(居)、镇农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污染整治要求落到实处。
三、整治对象
上坪镇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户。
四、整治要求及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户粪便污水处理利用设施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全镇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在3月底全镇所有养殖户100%建成畜禽粪便污水处理利用设施。
结合上坪镇畜禽养殖业实际,要求仍未完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的养殖户立行立改,限期做好三级净化池,粪便、污水不能直接外排。其中,做好三级净化池期限为接到整改通知日起15天,15天后由镇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到各养殖场进行实地检查,如检查仍不合格者,将按非法养殖论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及不核发检疫证。
具体整治工作请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坪分所严格予以执行并做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