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在水资源、水产业、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上持续发力,扛起管水之责、落实治水之策、答好兴水之卷,奋力谱写龙川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一切工作,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拓宽党内事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渠道;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监督管理,广泛深入进行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等。
(二)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度,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和气象、水文等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充分利用整合各方资源,为防洪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继续抓好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及督办,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检查力度,跟踪督办。四是继续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工作。五是加快推进义都镇红星村和通衢镇(华城、葛藤村)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常态化排查和动态监测机制,聚焦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持续优化县城供水格局,接续推进龙川县新城区供水公司水厂工程(一期)建设,开展龙川县新城供水有限公司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推动形成城乡供水工程多源互济的保障格局,夯实县域统管与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让所有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四)进一步推深做实河长制。一是持续开展“清漂”工作,努力使河道保洁工作成为全县生态建设的亮点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清四乱”专项工作,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四乱”图斑以及整改时间要求,严格核查问题属性,对定义为“四乱”的问题,逐批逐个销号,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三是按设计要求精准实施“万里碧道”建设项目。四是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摸清河湖健康状态。通过河湖健康评价,查找河湖存在问题、剖析“病因”、研究对策,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五是落实河流岸线规划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流岸线空间管控,有效夯实河湖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一是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抓手,提升节水用水工作能力,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良好氛围。二是争取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完成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及城镇供水考核任务。三是继续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全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计量设施核准及取水台账建设工作。四是积极申请上级投资补助资金,加大城区老管网改造,逐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督促供水企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软硬件建设,确保供水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2023年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项目、龙川县黄牛坪等9宗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2023年度龙川县上板桥水库(中型)标准化建设等。二是统筹推进龙川县小庙河等受灾河道综合治理工程(EPC)、龙川县两渡河(库尾段)治理工程、紫市河沙坑段治理工程项目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三是持续推进黄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高陂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
(七)进一步抓细抓实水利安全生产。一是结合我县水利实际,认真谋划水利发展蓝图,从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持续发力,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持续加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并重,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确保水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三是强化在建水利工程监管,坚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对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关键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培训,督促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水行政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水工程保护,严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工程行为,强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保持对非法偷采江砂高压严管态势,确保长江河势稳定。二是持续加强节水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节水型社会的宣传,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三是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开展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和公告工作,做好国家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县级相关工作,加强对我县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督查,依法开展水保行政许可,分类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审查审批,依法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逐步使水土保持许可迈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