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上级水利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5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肩负起汛期和非汛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会同行业有关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做好各项防汛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责任人发生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调整后的责任人信息在该公示内进行修改,不再另行发布公示。
龙川县水务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