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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567L/2020-0000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 成文日期: 2020-03-31
名称: 佗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佗府〔2019〕39号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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佗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明晰集体资产产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为基础,通过成员界定,把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再建章立制,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9年12月开始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各项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得到有效管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持依法依规和民主决策。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得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民主决议。
      (三)、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有序推进。立足各村、各经济组织小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安排,一村一策,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2月完成)。
        1.成立机构。镇委、镇政府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办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同时建立业务指导组,指导各村工作开展。各村成立改革工作实施小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其他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老党员等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制定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指导经济组织小组结合实际拟定实施方案,方案要对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份量化等具体环节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要事项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通过。
        3.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进行宣传,提高各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的认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各村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工作程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7月)。
        1.清产核资。根据《转发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粤农〔2018〕32号),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开展清产核资,在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实,按照“查漏补缺”的要求,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一步清查核准,明确资产产权归属,建立资产类别,实行台账管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
        2.成员身份确认。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成员确认办法。确认办法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最终由农民群众民主协商确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范围、方式、办法和标准。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特别是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确认办法(包括确认程序、范围、方式、标准等)和成员名单一并进行三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确认办法和成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认通过,并报镇政府进行备案。
         3.资产量化。有经营性资产的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拟订经营性资产量化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与资产量化结果一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结果提交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后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在股权管理上,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4.制定章程,健全组织。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制定组织章程,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济社按章程选举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称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按章程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赋码,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或自行编码发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证赋码工作。
        5.加强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现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农村财务监管和土地流转管理等平台资源整合,推动省、市、县、镇、村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结合农村集体产权要素特性、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建立健全的交易规则,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6.妥善化解农村产权纠纷。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依托人民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组织等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妥善化解各类农村产权登记、流转交易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以及特殊群体成员身份确认、股份权益诉求等问题,确保产权流转纠纷及时公正解决,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有序流转。
         7.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作经营、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盘活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部、学校、旧厂房、生产设施等资产进行整合及二次开发,通过出租或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值,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开发资源,产业带动。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股权为纽带,把各种资源要素整合到全域旅游产业平台,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等,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观光农业项目;支持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林下经济,建设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8.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落实镇村农经工作岗位和专业人员,充实基层农经队伍。积极推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范财务公开,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镇党委和政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7月-10月)。
        1.做好资料归档。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表决决议、实施方案、章程、成员名册、公示图片等重要资料以村、组为单位全面整理装盒归档,并将电子文档(章程、成员名册等)以村、组为单位保存在电脑文件夹,其它重要归档资料可扫描进行保存,并将全部资料交镇一份保存。
        2.完善股份权能。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更多有效实现形式,加强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自愿退出机制,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必须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可实行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
         3、全面总结提升。总结改革成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组织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总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做好巩固提升,迎接省、市、县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集中开展工作,分片负责。对于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要逐级请示汇报,确保改革扎实、稳妥、积极推进。
      (二)、落实部门责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攻坚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镇农业部门切实发挥好业务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信息通报,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有关工作落实。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履职,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坚决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广播、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农民群众对改革的认识,让广大群众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努力营造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镇、村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及村民小组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开展业务培训。镇对村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观摩交流、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各级相关人员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操作方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主要内容。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辅导员队伍,深入基层,宣传指导产权改革工作。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
      (五)、加强监督检查。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对改革工作中的督促和业务指导,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的行为,对每个阶段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研究处理。要建立改革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引发群体性矛盾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改革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附:龙川县佗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佗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内容

责任单位

1

发挥业务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业务指导、信息通报、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

镇农办

2

发动各新闻媒体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镇宣传部门

3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完善农村会计管理制度,落实改革工作经费预算

镇财政所

4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农村黑恶势力阻挠、侵占、损害农村集体资产行为的给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维稳办

5

加强用地支持,落实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设施农业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多渠道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经营项目、公共设施等用地需求

镇自然资源所

6

创新金融政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

农村商业银行佗城支行

7

执行并用好相关税费政策,依法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的不动产登记费

税务局分局、

8

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镇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