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以及根据《龙川县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全镇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0.84万吨以上,确保全镇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从7月5日至8月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以下3个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由镇农业办牵头有关部门加强撂荒耕地的巡查监管,指导各村建立健全撂荒耕地整治台账,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
(一)对2020年底各村上报的撂荒耕地全面完成复耕复种。
(二)对遥感卫星图斑反馈151个连片大于15亩撂荒地块全面完成复耕复种,市属国有红星林场2个图斑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或复耕复种。
(三)对小于15亩撂荒地块全面核查,建立台账,能复耕的全面复耕。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该项工作,佗城镇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佗城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充实,负责组织、部署、协调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依法依规、镇村主体、因地施策”的原则,村委会为农村撂荒耕地核查整改的责任主体,各村委会具体抓落实,镇农村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并负责业务指导。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村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村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按全镇工作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反馈问题和报送工作情况;妥善处理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中发生的流转纠纷,做好档案归档管理。
镇纪委:负责监督、督促各村各部门落实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宣传整改督导整治工作。
镇维稳中心:负责协调化解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镇农业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牵头制订全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全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挥调度;指导各村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农业承包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参加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检查验收。
镇林业站:负责提供林地现有的林权及退耕还林资料,调处相关林权纠纷工作;协调核查市属国有红星林场(图斑2个、面积47. 67亩)的撂荒耕地,退耕还林或并完成复耕复种。
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经济合作社和群众撂荒地块复耕复种推进,做好宣传发动、实地调查、纠纷调处、张榜公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方法
此次撂荒复耕复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由镇委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和指导各村采用以下方式开展复耕复种。
(一)鼓励农户自主组织复耕复产,确实无力复耕复产的,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也可以自愿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以及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复种。
(二)积极动员协调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流转抛荒耕地,落实复耕复种。为充分调动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进行奖补。
(三)支持村集体、合作社包村复耕复种。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四)各村兜底包干完成本地复耕任务。对撂荒耕地没有农户、企业等耕种,为确保完成任务,由各村筹集资金,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
(五)实行镇领导挂钩机制。为了按时完成省市县部署的任务,实行挂钩督导机制,镇领导到挂钩村督促落实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完成镇粮食生产任务。
六、奖罚措施
对撂荒的耕地,采取责令复耕、代耕代管和强制流转等措施进行复耕复种。承包户撂荒耕地一造以上的(由村上报、镇确认、县统计,下同),下一造起停止对承包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村“两委”按相关规定强制流转给第三方耕种,发包方收回撂荒户的耕地承包权。耕地早造撂荒后,经动员在晚造仍不复耕复种的,由村(经济社)集体负责代耕代种;经济社集体不耕种的,由村负责代耕代种。由村负责代耕代种的,县政府根据复耕面积(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给予补贴,由镇负责统筹,标准为今年补贴500元/亩、第二年补贴300元/亩。每年的奖补资金分两次安排,先安排50%,剩下的50%根据管护情况和粮食产量来奖补。实行“谁耕种、谁收益”的原则,即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耕种者所有。
七、时间安排
(一)核查阶段(2021年7月4日前)。开展拉网式核查,根据撂荒耕地疑似地块,按照所提示经纬度中心坐标,对辖区内每个村、每个疑似撂荒地块逐一进行核查确认,摸清底数;根据核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7月5日至7月底前)。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季节,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计划,带领村社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7月25日至8月5日)。在农村耕地撂荒整改完成束后,各村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加强耕地撂荒监管的长效制度和办法措施。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耕地整治撂荒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摆在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全力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撂荒地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扛起责任,落实农村撂荒地核查整改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整治计划,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严格落实责任,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四)镇各部门加强技术指导。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派出农技人员对各镇复耕复种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尤其是要帮助农民解决季节性的农作物选种。同时,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为不熟悉农业生产技术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技术指导。
(五)加强督导督查。镇纪委联合镇农办成立督导组,深入各村检查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于每天17:00前汇总当天核查复耕完成情况,以书面上报到镇农办。镇委镇政府将对撂荒耕地核查整改情况进行每周通报。
龙川县佗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0日
龙川县佗城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