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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铁场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68XG/2020-00002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铁场镇 成文日期: 2019-09-02
名称: 关于印发《铁场镇“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铁府发〔2019〕39号 发布日期: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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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铁场镇“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 《铁场镇“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川县铁场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铁场镇“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0 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坚持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全镇各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攻坚行动”。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事故易发多发的、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领域、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涉氨、石油液化气等“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从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等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燃放情况;严厉查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为镇安监站)

  (二)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及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运营、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三驾”(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情况;桥隧以及团雾、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临水临崖、长下坡、弯道等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隐患治理情况;全镇物料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铁场墟镇及乡村营运小汽车、搭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牵头单位为镇乡道办)

  (三)消防安全领域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牵头单位为镇消防中队)

  (四)建筑施工领域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吸等排查情况。(牵头单位为镇城建办)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管控、细化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牵头单位为镇派出所)

  (六)旅游安全领域游乐设备、设施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运营的;旅游特种设备和大型娱乐设施未按规定保养检修的,旅游景点景区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经营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旅游景点、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牵头单位为镇文化站)

  (七)地质灾害防治要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点的事故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牵头单位为镇国土资源所)

  (八)特种设备领域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和公园、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设施管理、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锅炉、煤气发生炉、大型游乐设施、涉氨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充装、天然气(液化气)管道、供热管网以及正在安装的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测情况;高温等重点时段期间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情况。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渔业船舶、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根据“攻坚行动”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牵头单位为镇市场监管所) 

  三、组织实施

  此次“攻坚行动”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9月上旬):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宣传,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9月中旬至2019年10月中旬):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分别按照 “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 “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要把握问题关键,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进行随机考试,对不知道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一律按照重大隐患对待。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整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综合惩戒惩治。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

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

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四)做好信息统计报送。“攻坚行动”期间,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定期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