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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铁场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68XG/2020-0000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铁场镇 成文日期: 2020-03-25
名称: 关于印发《铁场镇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加强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铁府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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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铁场镇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加强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铁场镇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加强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严管野外火源,加强巡查督查,强化应急值守,严防山火发生,确保清明期间我镇森林生态安全。



龙川县铁场镇人民政府

2020325







铁场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加强周”工作方案



清明将至,节日期间进山扫墓人员剧增,加之春耕生产生活用火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压力下,森林防灭火形势较往年复杂严峻,森林防灭火工作到了最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工作方针,全面动员森林防火力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宣传为先导,以野外火管控为重点;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后扫墓,力争清明扫墓祭祀零山火和零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时间

202041日至47

四、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群众、扫墓人员、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常态化,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思想觉悟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对辖区内坟墓、扫墓群众及痴、呆、傻人员的登记管理,结合“粤省事·护林码”运用管理,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加强跟踪监管,落实人员专项巡查,确保宣传监管到位,防范措施到位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成立森林防火工作巡查执法小组,加强巡护排查执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密设立临时检查站,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宣传教育,禁止爆竹、香烛、纸钱、火种等物品进山,严查野外违规用火,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森林防护责任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和清明群众扫墓高峰期,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背景下森林防灭火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从顾大局、保平安的角度,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专题动员部署会,强化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职人员签订年度《森林防火承诺书》(见附件1),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包村包片干部和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攻坚战,严防山火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悬挂宣传标语、宣传车、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更进一步加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倡文明祭祀,摒弃落后的燃烧纸钱、冥物、蜡烛等迷信祭祀方式,积极引导群众采用礼花炮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悼文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代替传统的祭祀方式,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一是村干部、护林员发放《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龙川县森林火灾案例通报》《龙川县铁场镇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至全体家长学生的一封信》等资料到村到户。二是悬挂宣传标语,各村、各单位要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至少2条以上横幅标语在主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街道等,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三是各村要与扫墓群众签订《龙川县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做好签名登记存案。四是开展宣传车宣传,镇林业站每天要派出宣传巡查组到各村主要交通要道和坟墓集中区宣传巡查,护林员出动宣传摩托车、宣传广播喇叭及宣传标旗,在辖区内宣传巡查五是加大文明祭祀活动的宣传报道,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的规定,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以清坟头为主,做好辖区内坟墓、扫墓群众的登记造册管理,签订《龙川县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科学运用“粤省事·护林码”进行管理村干部、护林员要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分工负责监管群众扫墓行为,严防因扫墓祭祖活动引发山火。镇、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值班把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进入山边林内的扫墓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和宣传教育,并收缴火种,禁止携带一切火种进山。加强对“痴、呆、疯、傻、聋”等特殊人群造册登记监管,坚决把森林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分片区严防死守,科学积极联防,如遇有森林高火险天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森林公安和镇派出所将严加查处清明期间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加大对群众上坟扫墓祭祀活动野外用火的执法力度。

(四)强化督查巡查,确保措施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了督查巡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包村镇干部、包片村干部、护林员、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村级临时扑火队伍到岗到位情况,压实村防火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所在村如实反馈,提出建议,及时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和不良影响的,将全镇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督查巡查组全面对辖区内进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保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火情

全镇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归口逐级上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对林火卫星热点要迅速核查,及时反馈,不得迟报、瞒报火情。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员要全员投入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和镇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快速科学安全扑救,将损失降低最低。对迟报、瞒报和谎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依法治火,对发生的森林火、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当地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务必极力协助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案件,有效提高火案侦破率,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


附件:1.《森林防火承诺书》

2.《龙川县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附件:

1.附件1:森林防火承诺书.doc

2.附件2:龙川县清明扫墓安全用火承诺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