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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MB2D28973E/2021-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2-20
名称: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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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推进法治龙川建设: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内部建设,夯实干部法律基石,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依法治国理论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积极参加学法、执法考试培训,实现参考率跟合格率的双百分百;二是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计划(2020-2022)》和《2020-2022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文件要求,举办2020年度龙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做好接下来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组织人员参加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荣获优秀奖;四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来访的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及为单位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二)发扬军人本色,积极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全县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发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动员600多名退役军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组建退役军人疫情防控先锋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先进事迹先后被“学习强国”、广东卫视、南方日报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众号、市县等媒体登载报道,先锋队队长赖锦康副局长被评选为“河源市最美退役军人”。县光荣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社会知情权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因地制宜,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班子成员分工、机关股长等人员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年度报告、通知公告等内容)13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

  一是依照《英雄烈士保护法》,抓好烈士陵园日常管理保护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英烈事迹和英雄故事,保护英烈荣誉。在9.30烈士公祭日到来之前圆满完成了烈士陵园纪念碑的修缮工作。起草并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的通知》,组织党政群和烈士家属等社会各界代表约500人参加9.30烈士日公祭活动。努力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二是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42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颁发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向英雄致敬。

  三是开展龙川县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联合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等单位发出《关于评选我县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方案》,11月26日评选出我县20名“最美退役军人”,并通过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龙川最美退役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五)抓好“双拥”创建,落实拥军优属工作

  一是在春节、八一、国庆期间,县委、县政府组成慰问团深入河源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特战旅、陆航旅以及驻龙部队进行慰问;会同县人武部为18名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及奖励金。

  二是通过组织协调解决了8名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协调解决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为2020年度我县符合安置条件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的7名退役士兵设立安置岗位(县城4个、乡镇3个),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统一按照各人退伍档案中的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的岗位。整个安置过程考虑全面、设置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到“阳光安置”。一系列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

  三是严格按照《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投入资金对军供站厨房、餐厅等设施予以改造升级;在人员少任务重条件差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军供应急保障任务;在省厅领导的关心协调下,龙川军供站于11月成功升格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军供工作的重要性。

  (六)做好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

  在做好临时解困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重大疾病应急救助资料合计整理18例,拨付救助金额总计33万元,另外有17例正在申请办理之中。

  (七)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要求,我县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续保工作,2020年我县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系统录入受理审核人数552人

  (八)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龙退役军人〔2020〕9号),全面推动星级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黎咀、黄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了省五星级中心(站)评定;老隆、义都、通衢、岩镇、紫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省四星级服务站评定;细坳、贝岭、四都、廻龙、黄布、龙母。上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省三星级服务站评定。为迎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考核验收,我县在黎咀镇召开了全县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现场会,通过向先进模范看齐的方式,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

  (九)做好保障对象抚恤优待工作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大力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相关政策,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按照规定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金和残疾抚恤金,全县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由县财政专项资金统一发放,根据上级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立即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标,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83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912元,参战人员及涉核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840元。残疾军人按照中央政策落实,“三属”补助标准:烈士遗属每人每月3153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786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478元。烈士子女每人每月63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兵役一年每人每月补助45元。我县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共5430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由县财政统一社会化发放。

  (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全局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行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局机关全体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工作,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予以“截流堵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确保法治龙川建设工作秩序不乱、势头不减。

  接下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好用好“枫桥经验”,努力推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全面履行对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