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行为准则,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内部建设,夯实干部法律基石,将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积极参加培训,邀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叶道鸿同志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干部职工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核心精髓,使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认真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强化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良好氛围,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城803广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对群众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让《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真正传递到基层。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和退役军人法律意识,加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局领导和我局法律顾问在龙川电视台《作风热线》栏目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覆盖面。
(三)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社会知情权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因地制宜,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班子成员分工、机关股长等人员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年度报告、通知公告等内容)14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
严格依照《英雄烈士保护法》,抓好烈士陵园日常管理保护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英烈事迹和英雄故事,保护英烈荣誉。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清明节期间全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团体党员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组织开展瞻仰祭扫革命先烈27批次2670人,对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底数摸排和清理修缮,稳步推进县革命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协助组织党政军群和烈士家属等社会各界代表约500人参加9.30烈士日公祭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联合多个部门评选出10名龙川县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努力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双拥”创建,落实拥军优属工作
一是在春节、八一、国庆期间,县委、县政府组成慰问团深入河源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应急救援支队、陆航旅以及驻龙部队进行慰问;会同县人武部为13名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及奖励金。
二是通过组织协调解决了5名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协调解决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为2021年度我县符合安置条件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的4名退役士兵设立安置岗位,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统一按照各人退伍档案中的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的岗位。整个安置过程考虑全面、设置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到“阳光安置”。2021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79人,组织53名退役军人到河职院参加适应性培训。一系列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
三是严格按照《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加强军供站正规划建设,今年3月购置食品化验设备,设置了食品检验化验室,并安排了多名骨干职工进行食品检验的业务培训,每次有军供任务时都要求龙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军供食材认真地进行检验,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为更好对军供站进行改造升级,今年2月我们着手筹建的一栋现代化军供大楼,同年3月,被列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大楼立足于未来军供保障任务的发展需求,相关军供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具备常规、持续、机动等保障能力,建成使用后,将大大增强龙川军供站的军供保障能力。
(六)做好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
在做好临时解困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重大疾病应急救助资料合计整理17例,拨付救助金额总计14万元,另外有6例正在申请办理之中。
(七)做好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要求,我县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续保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共补缴511人(实缴417人,),补缴总金额为1649.49万元,人均补缴年限为3.37年、人均补缴金额为3.95万元。
(八)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厅星级评定
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活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多次莅临现场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各镇高度重视完善服务站办公场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今年十月,24个乡镇全部顺利通过省厅的考核验收。
(九)做好保障对象抚恤优待工作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大力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相关政策,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按照规定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金和残疾抚恤金,全县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由县财政专项资金统一发放,2021年8月1日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标,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03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962元,参战人员及涉核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890元。残疾军人按照中央政策落实,“三属”补助标准:烈士遗属每人每月341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月3006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686元。烈士子女每人每月63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兵役一年每人每月补助50元。我县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共5430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由县财政统一社会化发放。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紧紧围绕龙川县“八五”普法要求,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提高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重点工作宣传,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大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普法宣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夯实服务保障工作基础。
四是做好新修订的《兵役法》落实宣传工作,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五是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贯彻彰显荣誉、简朴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有关待遇,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