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非遗保护传承阶梯建设,培养更多优秀非遗人才,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非遗在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乡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推荐名单(共17名),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体)推荐名单(1个)。
现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公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长安路2号
联 系 人:钟裕梅
联系电话:0762-6897989
附件一:龙川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推荐公示名单.pdf
附件二:龙川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体)推荐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