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2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医函〔2023〕3号)的要求,现对荣生堂中医诊所备案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荣生堂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唐日林;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龙川县新城开发区6号小区E7;
五、性质:私人;
六、服务对象:社会;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3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中医药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762-6881273。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