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医疗保障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医保发〔2023〕42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现成立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邹远东
副组长:黄伟娟
成 员:乐家昌、魏文周、廖戈、邹秋梅、陈丽红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保中心综合组),具体负责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