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都镇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
春节将至,返乡和外出游玩人员增多,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祭拜神坛庙宇祖祠烧香点烛等民俗用火行为日益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让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春节即将来临,大量外出务工、上学人员陆续返乡过节,走亲访友、进山旅游、上坟祭祖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量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请各村(居)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杜绝侥幸心理,保持警钟长鸣,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抓实抓细各项防范措施。春节前村级主要领导要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落实《龙川县森林防火十条措施》和“包山头、守路口、签责任、盯重点、打早小”工作举措,真正把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居)要利用春节返乡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采取正面与反面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一是护林员要戴上红袖章、插上彩旗、带上扑火工具、小喇叭播放口号到山头地块巡查宣传。二是各村(居)要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在主要交通要道、街道,每个村和高速路口至少要悬挂5条以上横幅标语(见附件1),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三是开展宣传车宣传,每天要派出森林消防车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宣传巡查,圩日要在街道宣传。四是开展“敲门”行动,充分发动镇村干部、护林员开展入户宣传,提醒每家每户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提高农户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山边林区周边住户和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劝导在森林防火区居住的群众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引导群众采用礼花炮、电子礼炮、电子香烛等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进行祭祀活动。五是召开妇女大会,各村要在春节前组织全村妇女召开一次森林防火宣传会,督促妇女不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并监督好自家老人、小孩不野外用火,通过反面典型教育群众不违规野外用火,达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六是签订承诺书,各村(居)要组织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签订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见附件2),全镇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的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三、强化火源管控,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居)要以严管野外火源为重点,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禁火令》,按照工作职责严管野外火源,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力量对在春节期间进山祭拜神坛、伯公、庙宇、祠堂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落实特殊人员和老人、小孩的监护人责任,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二是盯住重点地区,镇村干部、护林员要分工负责盯住山边林区周边住户燃放烟花爆竹、清理房屋周边杂草烧垃圾等行为和对祭拜神坛、伯公、庙宇、祠堂等民俗用火较多的区域实行重点防范,落实人员专项巡查和全面清除神坛、庙宇、伯公、祠堂周边杂草,严禁在距离林区100米范围内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引发山火。三是设立临时检查站,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值班值守,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和扫“防火码”登记,同时加强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对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收缴集中保管。四是压实护林员巡护责任,加大对林区边缘地带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中午、傍晚)的巡查密度,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四、强化依法治火,严查严惩违规野外用火和山火肇事者。镇派出所要把查处春节期间的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火灾肇事者。特别是要加大对烧田草、烧垃圾和祭拜神坛、伯公、庙宇等野外用火的巡查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林区内及林区边沿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严厉查处。接到火情报告或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对违规野外用火和火灾肇事者要进行严格处理,对情节恶劣者该拘留的拘留,始终保持利剑高悬的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强化督导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出督查组到镇、村督导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对因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通报全县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公安局将组织巡查执法组到镇、村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镇将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执法工作,每天坚持下村制止、查处、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查严控野外火。
六、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镇、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和各类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确保指挥调度及时有力。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不得迟报和瞒报火情。春节期间,镇每天至少要确保有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留守值班,镇分管领导、应急办、农林水服务中心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要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情,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扑救山火要以人为本,快速科学安全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附件:1.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2.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龙川县义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1.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2.上山一把火,下山看守所。
3.野外一支烟,班房十五天。
4.野外作业忌用火,一朝侥幸成罪人。
5.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6.森防有功受奖赏,酿造火灾入法网。
7.一时疏忽酿大火,破坏资源成罪人。
8.上山带火如戴镣,毁林毁草要坐牢。
9.纵火烧山林,法律不容情。
10.燃放烟花爆竹需谨慎,引发森林火灾要坐牢。
11.进入林区勿带火,违反规定尝苦果。
12.非法用火要举报,全民监督更重要。
13.入山不带火,在外不吸烟。
14.签下防火责任状,筑高森林防火墙。
15.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16.久旱风大气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17.入山请勿带火种,护林防火记心中。
18.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19.农事用火要当心,烧了林木害六亲。
附件2:
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尤其是在春节、元宵节和高火险期间,不在森林防火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在山边林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同时,本人将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争当森林防火宣传员,主动宣传教育亲属、群众遵守《条例》,并对亲属组织或参加的野外用火活动,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有违反《条例》规定,自愿服从组织处理和执法机关惩处。(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单位和个人各存一份)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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