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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MB2D074513/2023-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10
名称: 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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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应急罚〔2023〕执法-1 号

  处罚名称: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2年8月28日早上5时58分许,龙川县紫市镇民乐东村委会船亨路口发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车与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 493045 元。 根据《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龙府复〔2022〕21号),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够深入具体,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粤安监〔2014〕59 号)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10000 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27615506213

  法定代表人:陈启传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4日

  处罚机关: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441622

  当前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