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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MB2D074513/2023-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名称: 关于申请2023-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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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

  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意向申请户:

  为保障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环境,建立安全、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2023-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

  1.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县城范围禁止布点);

  2.主要负责人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不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现象;

  5.零售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明显,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三、县应急管理局实地勘查,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四、培训时间

  另行通知。

  五、 零售单位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需提交下列申请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烟花爆竹经销店相片(门店和负责人一起合影);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后提供);

  5.烟花爆竹经营场地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格式;

  8.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票据(复印件,后续提供)。

  请各意向申请户将以上资料于11月21日17:30点前,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应急管理局受理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烟花爆竹经 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