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早上6时35分许,龙川县车田镇G238线702Km+616m发生一起大客车与行人碰撞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78.3万元。
事故发生后,龙川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3年5月12日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龙川县车田镇“1·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深刻吸取2023年1月17日龙川县车田镇“1·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0训,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落实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规定,县安委办对龙川县车田镇“1·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从总体上看,龙川县车田镇“1·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现根据检查情况评估如下。
一、评估概况
县安委办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关文件,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查阅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龙川县车田青云汽车客运站、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龙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相关单位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整体评估了事故各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情况
1.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龙川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作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2日,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作出处以人民币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13日,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3.朱德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3月29日,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吊销朱德辉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个人处理情况
朱德辉,根据龙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粤1622刑初268号],认定朱德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朱德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于2023年12月11日下发《执行通知书》[(2023)粤1622执268号]。
(三)其他处理建议
2023年5月31日,龙川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要求,由道路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执法大队对龙川县车田青云客运站负责人邓海云进行约谈,并形成约谈纪要。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龙川县车田青云汽车客运站、龙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川县交通运输局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汽车客运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包括由龙川汽车客运站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李建连向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深刻检讨,班子成员核减当月与 2023 年年度绩效考核金的 5%及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依据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聘任安全技术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河粤运安〔2021〕11 号)第九条第一项第一点考核内容,对安全管理责任人:骆展先、郑艺忠、刘志明、袁铿、巫惠新、钟华等 6 人全额减发1月份安全岗位补贴;依据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河粤运安〔2021〕67 号)第九十条第四项规定,给予粤 PN2030车当班驾驶员朱德辉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处理。后续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学习培训安全行车知识和应急防范处置措施、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与驾驶技能。二是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利用“四合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强化营运车辆运行和驾驶员动态监管,加大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抽查力度,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及时教育与纠正,杜绝驾驶员开车打电话、抽烟、疲劳驾驶和超速等违法违规和不安全驾驶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认真落实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工作,及时掌握当班驾驶员身体情况及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酒后、疲劳、带情绪或带病驾驶;密切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变化状况,及时告知当班驾驶员寒冷、雨雾等不利情况以及应急措施,并督促驾驶员认真落实行车“三检”工作,发现车辆技术、安全设备出现问题立即报告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全力排查安全隐患。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经营线路中道路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指导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龙川县车田青云汽车客运站认真汲取龙川县车田镇“1·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立即落实整改。一是从岗位人员配置上考虑,增加“安全例检”岗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二是从站场人员学习教育上,立即召开全体人员学习教育会议,组织企业全体人员加强学习,切实履行好企业职责,让管理细致化、秩序化,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三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大力排查安全隐患,对于本次事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及时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严格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五是规范安全检查记录,严格把握现在运营进站的车辆,做到逢进必检,认认真真将安检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再次发生停运车辆依旧存在有安全检查记录的情况确保安全检查规范秩序。
(三)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经营形势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重点开展道路客运、道路货物运输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监管水平。二是以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作为总抓手,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改造平交路口等专项整治工作,抓住共性、基础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清单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采取强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好隐患整治。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路面执法频次,采取定点执勤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检查。同时,与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形成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同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四)龙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吸取教训,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深刻吸取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针对重点道路的巡逻管控,针对货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开展道路交通及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与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责任书,推动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站场逐级落实交通安全岗位管理职责。对多次违法重点车辆及运输单位进行约谈告诫,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双微平台、报刊、电视、交通安全宣传刊物、门户网站,针对辖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以及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驾驶人安全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通报事故情况及案例等方式开展对驾驶人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提示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检查中仍发现了公司对驾驶员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较单一,培训课件不完整等问题。
五、工作建议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为了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多途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企业、车主、驾驶员和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传递交通安全理念,营造平安出行氛围;加大对非法营运危害的宣传,大力营造声势,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围绕老年人、学生等群体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适时开展情景式、互动式、体验式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学生了解交通安全知识,了解违反交通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培养良好交通安全习惯的养成。
(二)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工作机制,要求企业完善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督促倒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
(三)强化执法力量。要将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运输行为转入常态化的执法工作,确保联合执法力量充足,避免出现单独执法情况,扩大打击覆盖面,不断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空间。各镇要加强对县道村级道路管理,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
龙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