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经审查,龙川县龙源气体有限公司气体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准予变更。
特此公告。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索引号: | 11441622MB2D074513/2024-00057 | 分类: | 综合政务、公告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经审查,龙川县龙源气体有限公司气体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准予变更。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事项 | 证件有效期 |
1 | 龙川县龙源气体有限公司经营部 | 粤河龙危化经字〔2024〕0001 | 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刘锦有变更为魏丽娟 | 2024年5月24日至2026年7月20日 |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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