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6754600(电话及传真)
投诉电话:6754600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处理程序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6754600
县政务中心应急局窗口 6665060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本局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对申请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报请申请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信息公开监督制度
1、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程序等必须符合规定的,并经局务会审核后方可公布;
2、信息公开实行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局停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建立信息公开举报电话(6754600)和举报箱;
5、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不得违反规定收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并依法办事。对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制或者政府信息人马列著作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权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