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6220072717784/2021-00006
河源市龙川县岩镇
2021-04-28
关于印发《岩镇建立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18

关于印发《岩镇建立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岩府〔2021〕9号


关于印发《岩镇建立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长效机制,确保“责任、教育、管理”三到位,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二、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防溺水联防联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石梅(镇人大主席)

                 刘学明(副镇长)

  成   员: 刘伟忠(岩镇中学校长)

  刘伟标(岩镇小学校长)

  王东初(派出所所长)

  谢宗根(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翠萍(团委书记)

  周南贤(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

  黄志辉(安监员)

  各村(居)书记、主任

  各村(居)巡查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袁石梅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定期召开关于学生防溺水安全专题会议。

  三、任务分解及具体措施 

  (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做好青少年安全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要认真落实政府的牵头责任,职能部门的防范责任,教育单位的宣传教育责任,突出家庭的监护责任和社会团体的关爱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治机制。

  (二)成立联防联治机构

  镇已成立防溺水联防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巡查员认真做好本辖区联防联治工作。

  (三)加强责任落实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治机制。 

  (四)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检查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本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镇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中小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联防联治巡查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凡因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的责任。

 


 龙川县岩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