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程序完成了我县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节能达标审查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信息与建筑节能股反映。(联系人:叶秀琴,电话:0762-6299803)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索引号: | 11441622007271276H/2023-0002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名称: | 关于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龙川县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奖励项目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主题词: |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程序完成了我县2023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节能达标审查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信息与建筑节能股反映。(联系人:叶秀琴,电话:0762-6299803)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主办单位:河源市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2-62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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