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河府〔2024〕3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龙川县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资质(详见附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企业有不同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到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龙川县水贝开发区6号小区学北路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6室,联系电话:0762—6660336。
附表: 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doc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