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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老隆镇(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7-07来源: 龙川县教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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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0年老隆镇(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根据《龙川县老隆镇(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暂行办法》(龙教〔2019〕5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小学布局和学位情况,对今年适龄儿童入读小学一年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划分

  详见《龙川县县城小学入学区域示意图》。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A类:有老隆镇(县城)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区域内房产证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独立户口或与房产证持有人不是同一户口本的,需出具两者关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祖孙)证明(公安局派出所的直接证明或结婚证、出生证等证件关联证明)。

  2.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房产证抵押,需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查阅复印,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章。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B类:有老隆镇(县城)户籍,在老隆(县城)居住(含居住祖辈的住房)且有合理居住证明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居住并有合理的居住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购、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此项要实地调查)。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C类:在老隆镇(县城)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有稳定职业、有居住证持证人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要求,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持有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持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缴交社保证明),或县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老隆居住5年(含5年)以上的居住证。

  4.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有效租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D类:无老隆镇(县城)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区域内的房产证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房产证抵押,需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查阅复印,复印件加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章(此项要实地调查)。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以上A、B、C、D四类,学校按A、B、C、D类顺序录取,若该学校学位不足,则最后一类(即D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将D类部分学生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在A、B、C、D类已安排好仍有学位的情况下,空余学位则按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E类的学生,直至核定的学位安排满为止(E类中未被安排的申请人则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E类:在县城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按《老隆(县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提交材料。

  序号

  项目

  条件和标准

  积分

  提供材料及说明

  1

  在县城居住(居住证或有效的居住证明)(最高得分20分)

  (1)截至申请日在县城连续居住满5年(60个月)及以上计20分。

  20分

  提供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缴交水费或电费或电视费或电话费或煤气管道费等正式票据(若是租房合同必须有县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交费票据的交票人必须是申请人的合法监护人的姓名)。

  (2)截至申请日在县城连续居住满3年(36个月)计15分,超出按0.15分/月计分。

  15分

  (3)截至申请日在县城连续居住满1年(12个月)计10分,超出按0.15分/月计分。

  10分

  (4)截至申请日在县城连续居住未满一年计5分。

  5分

  2

  在老隆镇参加社保(最高得分60分)

  (1)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5年(60个月)及以上计60分。

  60分

  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4年(48个月)计4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40分

  (3)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3年(36个月)计3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30分

  (4)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2年(24个月)计2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20分

  (5)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1年(12个月)计1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10分

  (6)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未满一年(12个月)计5分。

  5分

  3

  投资纳税(最高得分20分)

  (1)近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2万元计3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最高12分

  身份证、纳税编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按0.2分/月计分)。

  最高8分

  4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分)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分

  提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

  儿童体检证(3分)

  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3分

  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或预防接种证)。

  6

  加分奖励(最高得分10分)

  (1)最近5年内,在参加老隆镇(县城)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期间,获得镇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最高5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2)在我县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最高5分

  注:1.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龙川县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低保家庭及残疾人子女,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位申请登记时间

  2020年7月11日至7月14日

  五、申请学位流程

  (一)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以上所列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住址划定学区范围申请登记填表,不得到非学区范围其他小学申请登记。

  (二)学校审核材料原件,学校工作人员分初审组和复审组验核所收复印件各项材料与原件相符后确认入学对象类别,初审和复审各组至少要2人以上,互相监督,并在《2020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情况核查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三)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将初审合格者的信息录入“龙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lcpy.vicp.net/lcxwgl,账号、密码同往年小一登记时一致),录入系统时,先按证件提交情况选择类型,然后才能录入数据,提交保存后,网上打印回执,交监护人签名确认,回执交给家长。

  (四)学校上交《2020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情况核查登记名册》时间:2020年7月17日前,其他材料由学校妥善保存。

  (五)县教育局审核、公告。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初审名单及材料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入学对象名单在所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三天,没有异议后公告新生入学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宣传和相关信息互通工作。幼儿园要及时将入学的相关信息告知家长。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在校门口张贴《龙川县县城小学入学区域示意图》及有关事项的文字说明。

  (二)学校要组织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负责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做到材料真实、判断类别准确,并在登记表相关位置签名,同时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申请学位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龙川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

  1.龙川县县城小学入学区域示意图.jpg

  2.2020年老隆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情况核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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