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龙川县城旧城区(老隆)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成果的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7-17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龙川县城旧城区(老隆)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龙川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龙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府复〔2020〕75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6月2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附件:
1.《龙川县城旧城区(老隆)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通告附图。
2.《关于龙川县城旧城区(老隆)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