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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7-28来源: 县卫健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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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龙川静康医院;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精神病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龙川县龙母镇双华村委高领村119号;

  4、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内含急诊科、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医学检验科、X线诊疗专业、超声诊疗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个人):龙川县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电来函向龙川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1日

  联系方式:龙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电话:0762-6752805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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